4
月
5
月
28
(6)
除提倡轉診制度外,應加強教導民眾改變就醫習慣,並有相關評估數據。
另,建議將「提升基層醫療服務量能」政策目標修正為「提升社區(基
層及地區醫院)醫療服務量能」。
(三)本會訂定
107
年度總額協商工作計畫,如附件三。
(四)健保署提報「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試辦計畫』」案:
本案原則通過。委員所提相關建議,請健保署納入計畫參考,並依法定程序辦
理後續事宜。
(五)健保署
106
年
3
月份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執行報告案:
委員所提意見請健保署參辦;另建議配合按季口頭報告之方式修正名稱。
三、專案報告暨決定:
(一)健保署報告「全民健康保險業務監理指標之監測結果」。
請委員參閱書面資料。
(二)健保署報告「專業雙審及公開具名」試辦方案之執行情形:
主席裁定:請健保署更新本案資料後,提下次委員會議報告。
3
106
年度委託臺北醫學大學辦理之「建立監理指標與健保效能之關連性評析」計畫,
完成簽約,契約期間自
106
年
5
月
3
日至
107
年
2
月
2
日。
5
函報衛福部有關本會對「
107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草案)」諮
詢案之意見。
12
本會召開「全民健保財務平衡及收支連動機制」第
1
次專家學者諮詢會議,邀請曲教
授同光、李精算師永振、黃教授耀輝、盧教授瑞芬、戴教授桂英、謝名譽董事長天仁、
韓教授幸紋、羅教授紀琼等共
8
位專家學者與會。
26
召開
106
年
5
月份委員會議。
一、重要討論事項暨決議:
(一)「治療心房顫動之冷凍消融導管─『美敦力』北極峰進階心臟冷凍消融導管」
自付差額特殊材料申請案(健保署提案):
1.
本案經健保署評估,較目前健保全額給付品項,具有增加病人使用方便之效
果,爰同意本自付差額特殊材料申請案,請該署依法定程序陳報衛福部核定
公告。
2.
民眾運用本案特材或健保全額給付品項者,尚需分別自付約
24
萬元或
6
至
11
萬元的「必要共同使用之同組特材」,相關資訊請健保署充分公開,並
督促特約醫院加強事前告保險對象,以保障病患權益。
3.
為利日後自付差額特殊材料申請案的討論,請健保署於提案之說明,具體陳
述該品項對健保財務之影響評估及其財源規劃,並說明未能納入健保全額給
付之原因,及未來納入全額給付之可行性評估。
中華民國
106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144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