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8
105
年度委託國立臺灣大學辦理之「從國際經驗檢視我國總額支付制度地區預算分配
方式之研究」計畫,繳交期末報告。
24
一、衛福部依健保法第
60
條規定,於擬訂「
107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
額範圍(草案)」後,函送該範圍(草案)諮詢本會委員意見。
二、
105
年度委託臺灣大學辦理之「從國際經驗檢視我國總額支付制度地區預算分配
方式之研究」計畫,召開期末報告審查會議,審查結果為修正後通過。
28
召開
106
年
4
月份委員會議。
一、重要討論事項暨決議:
(一)「
106
年全民健康保險抑制資源不當耗用改善方案」(健保署提案):
尊重健保署所提方案,惟為期周延,請該署參酌納入委員所提建議事項,並依
法定程序陳報衛福部核定。另,謝委員武吉對於藥價差議題所提意見,請健保
署參辦。
(二)現行職業工會會員申報健保投保金額下限,其調整竟以公、民營事業機構受僱
者平均投保金額累積調升幅度為計算方式,造成職業工會勞工沈重負擔,顯不
合理案(保險付費者代表):
委員針對全民健康保險第
2
類第
1
目被保險人(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
職業工會者)之投保金額自
24,000
元起申報之實施期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
施行細則第
46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之相關意見,送請權責單位(衛福部社保
司及健保署)審慎研議。
(三)「其他預期政策改變及調節非預期風險所需經費」項目之適用範圍與動支程序
修正草案(幕僚單位提案):
修正通過「『調節非預期風險及其他非預期政策改變所需經費』項目之適用範
圍與動支程序」(如附件二)。
二、重要報告事項暨決定:
(一)本會重要業務報告:
委員對「
107
度全民健康保險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書」所提意見,請健保署酌參。
(二)對衛福部諮詢本會之「
107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總額範圍(草案)」案,
委員關切重點如下,提供衛福部參考:
1.
付費者委員意見:
(1)
依
106
年度的財務情況,
107
年度收支短絀將超過
3
百億元(低推估值
收支短絀數為
-298
億元),且短絀金額快速增加。建議行政院核定
107
年度總額高、低推估值時,宜整體考量全民健保財務收支情形,並優先
考量民眾付費能力,參酌相關參考指標,再行評估、調整。
(2)
許多政策改變,可能影響民眾薪資或收入,進而影響保費收入,例如軍
公教年金改革、一例一休等政策,建議宜再謹慎評估
107
年度保險收入。
中華民國
106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142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