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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監測院所收取自付差額情

形,健保署也建立院所的監測指

標,並公布監測結果。民眾可經

由「自費醫材比價網」,查詢

「醫療院所漲價名單」及「院所

申報自付差額數量占率」。此

外,如果院所收費超過健保署訂

定的上限金額,則予以違約處置

(違約記點

1

點),並輔導限期改

善。

104

年有

84

家醫療院所收費高

於該署訂定的上限金額,經健保

署輔導後均已改善。

(3)

自付差額特材改全額給付的檢討

情形

104

年健保署針對自付差額占率較

高的品項,委託財團法人醫藥品

查驗中心檢討是否改為全額給付

項目。

104

年主要進行醫療科技評

估的項目為「冠狀動脈塗藥或特

殊塗層血管支架」(自付差額占

率達

54%

)。

經評估結果顯示,自付差額的塗

藥支架與健保全額給付的裸金屬

支架之價差,在英國為小於

300

英鎊(約新台幣

14,700

元)、在

3-11

 訂定差額上限之自付差額特材類別

自付差額特材類別

實施日

上限之訂定方式

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

104.1.1

比價網收費金額分布之「

90

百分位」

105.1.1

90

百分位調整為「

70

百分位」

冠狀動脈塗藥或特殊塗層血管支架

105.1.1

比價網收費金額分布之「

70

百分位」

資料來源:健保會

104

12

月份委員會議「保險對象自付差額特材之實施情形」專案報告。

法國為

400

歐元(約新台幣

14,300

元),皆遠低於我國價差(約新

台幣

57,000

元),經專家諮詢會

議討論結果,考量現階段納入全

額給付,不僅造成財務衝擊,且

不符合成本效益,故仍維持列為

自付差額品項。

(四)釐清健保會討論自付差額特材案在法制

程序之疑義

二代健保施行以來,健保署送請

健保會討論的自付差額特材案件,均先

經該署「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

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下稱共擬會

議)討論同意,惟

104

年上半年卻未提

經共擬會議討論,即提至健保會。經幕

僚洽請衛福部社保司、法規會協助釐清

健保法第

45

條有關「自付差額特材品

項,『經保險人同意』後,提健保會討

論」之規定後,委員認同社保司意見,

考量自付差額特材品項屬「全民健康保

險藥物給付項目」之一部分,爰應依健

保法第

41

條第

2

項規定,提經共擬會議

討論同意後,再依同法第

45

條第

3

項規

定,提健保會討論。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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