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4年版
討論自付差額特材案時,除須確定健保已有全
額給付類似功能的特材,供民眾選擇使用外,
審慎評估自付差額特材的品項,避免流於浮
濫,更是委員關切的重點。
(一)討論前準備作業
對健保署提請討論的自付差額特
材品項案,為了評估該品項是否適宜列
為自付差額品項,健保會乃訂定「討論
自付差額特材作業流程」如圖
3-5
,其
包含健保署提案須檢附的基本資料檢核
表、品項通過後健保署須提出之檢討報
告等,期能為民眾的權益把關。
根據上述作業流程,健保會每年於
5
月、
12
月份委員會議討論自付差額特材案。在正
式討論前,為了讓委員有更充裕的時間了解及
蒐集該特材的相關資訊,乃立下於會前
1
個月
送請委員參閱的規範;此外,對於健保署應檢
附的資料,訂有「自付差額特材品項基本資料
表」,提供一致、完整性的基礎資料,以利討
論。另外,為確保自付差額品項開放後之執行
效益,要求健保署在各品項開放半年後,及每
年
12
月定期提出檢討改善報告。
(二)
104
年討論自付差額特材案之情形
104
年健保署提會討論的品項為
「周邊血管塗藥裝置」,所檢附的「自
付差額特材品項基本資料」包含:①健
保署同意列入自付差額的理由及支持證
據、②該特材與健保全額給付品項療效
與安全性的差異、③民眾自付差額額
度、④其他國家保險給付情形等(詳附
件二),另須檢附醫療科技評估等科學
性的客觀資料供參考。
該案經
12
月份委員會議討論,考
量周邊血管塗藥裝置,相較於健保已給
付的特材(周邊血管氣球導管及裸金屬
支架),手術後的血管通暢率及免於
再次開刀(血管重建)比率均較高,
耐久性較佳,因此不反對納入自付差
圖
3-5
健保會討論自付差額特材作業流程
上半年:
3
月
1
日前
下半年:
10
月
1
日前
5
月份委員會議
12
月份委員會議
12
月份委員會議
次年
5
月份委員會議
4
月
15
日前
11
月
15
日前
.健保署將提案送會
.幕僚檢視提案,視
需要洽請專家學
者提供建議及請
健保署補充資料
.提委員會議討論
.健保署參酌委員
意見,報主管機
關核定公告
.健保署提報品項開
放半年後之檢討
報告
.健保署於
12
月提報
整體檢討報告
.彙整各品
項資料
.送請委員
參閱
全民健康保險會
第三章 104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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