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3-6
104
年度新藥納入健保給付情形
新藥類別
品項數
藥理分類及品項數
突破創新新藥(第
1
類)
3
3
抗癌瘤藥物
臨床價值較現行藥品有中等程度改善
(第
2A
類)
18
1
抗癌瘤藥物
5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
9
神經系統藥物
1
眼科製劑
1
免疫製劑
1
激素及影響內分泌機轉藥物
臨床價值與現行藥品相近(第
2B
類)
16
6
呼吸道治療藥物
2
神經系統藥物
1
免疫製劑
3
高血壓用藥
3
糖尿病用藥
1
抗微生物製劑
資料來源:健保署
105.1.19
「
104
年健保收載新藥概況及省思」暨
104
年歷次藥物共同擬訂會議紀錄等相關資料。
除新增新藥給付外,對於已給付藥
品品項,健保署也持續參考食品藥物管
理署(下稱食藥署)核准的適應症、相
關臨床研究及各專科醫學會建議等,放
寬藥品的使用規範。
104
年共計放寬
21
項藥品的給付規定,包括治療癌症、黃
斑部病變、乾癬、高眼壓及青光眼眼
用製劑等,期更符合病人需求、擴大
照顧範圍、提升用藥權益。
(二)特材
共計納入
18
項新特材,其中
3
項具
有創新功能,如大面積燒燙傷病患使用
的敷料及傷口引流品項,以減少病人換
藥次數、減輕疼痛、促進傷口癒合;
15
項為功能改善特材,多為心臟血管
手術使用的特材,可提供臨床醫師更多
的治療選擇。過去民眾若要使用這些新
特材,需自費購買,於納入健保給付
後,可減輕須用民眾的經濟負擔。
104
年新特材納入健保給付品項
如表
3-7
。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