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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合理調整給付範圍,保障

民眾就醫權益

業務現況

我國健保給付的範圍相當廣泛,涵蓋門

診(含西醫、中醫、牙醫)、急診、住院、復

健、居家照護等項目,隨著人口老化及新醫療

科技引進,醫療費用高漲,使健保財務面臨極

大挑戰。

健保所提供的給付範圍、醫療服務內涵愈

廣泛,民眾所接受的醫療照護網才會愈周全,

為提供民眾與時俱進的技術與服務,在總額

架構下,配合編列相關預算,以持續引進新醫

療服務、藥品、特材等項目。相對地,也須考

量未來若健保財務無法收支平衡時,除了調高

保險費率外,也可能須藉由縮減保險給付範圍

來因應,因此,二代健保將給付範圍得以調整

的規定入法,並賦予健保會對健保署所擬訂的

「保險給付範圍調整方案」、「保險不給付項

目」進行審議,及討論「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

項」(部分給付)的權責,本節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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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度給付範圍調整方面的執行結果。

執行成果

一、建立「給付項目調整」與「年度總

額」之扣連機制

總額支付制度實施後,為避免新醫療科技

的引進受到影響,歷年的總額預算,均協定有

「新醫療科技(包括新增診療項目、新藥及新

特材等)」預算。二代健保實施後,由於給付

項目的擬訂,需提經健保署醫療服務、藥物給

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下稱共擬會

議)討論,而共擬會議成員多數為醫事服務提

供者代表,三年運作下來,在年度預算固定情

形下,醫界在評估是否同意納入新醫療科技項

目時,確實面臨提高病人就醫權益,及使用

服務量若超出預期,將衝擊總額點值的兩難

困境。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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