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4年版
比率,由
70%
調降為
50%
(於本章第五
節執行成果二之(三)說明),導致收
入減少所致。
(三)
104
年度雜項收入成長
3266.96%
,係因
102
、
103
年度政府應負擔健保總經費
法定下限不足數(屬以前年度保費收
入),以雜項收入列帳所致。
保險成本包含保險給付、呆帳及雜項費用
等
3
項,主要的成本為「保險給付」(即支付
給醫療院所的費用),分析如下:
(一)
104
年度「保險給付」較
103
年度成長
3.96%
,主要因去年同期專款計畫結
餘,調整減列
103
年度保險給付,致
104
年度成長率較原
104
年度總額協商
成長率(
3.43%
)高。
(二)
1 0 4
年度「呆帳」較
1 0 3
年度成長
6.43%
,主要因二代健保實施後,健保
法第
37
條規定,保險對象欠繳保險費
及滯納金,經健保署查證及輔導後,該
署僅能對有能力繳納而拒不繳納者暫行
停止保險給付,對無力繳納者尚不能暫
停給付,致欠費金額提高,而呆帳提列
數也隨之增加。
執行成果
一、「
105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率審議前
意見諮詢會議」結論
為審議
105
年度健保費率,健保署於總額
協商完成後,於
104
年
10
月依法向健保會提報
「
105
年度保險費率審議方案(草案)」,內
容包含費率審議依據、近
2
年影響健保財務的
重大措施、平衡費率計算公式(包括保險收
入、保險給付支出與安全準備提撥的推估方
式、計算平衡費率的假設與公式)、預估未來
5
年平衡費率、維持現行費率
4.91%
之財務預
估、敏感度分析等,並基於健保財務長期穩健
之考量,建議
105
年度費率維持現行
4.91%
。
健保會於
104
年
10
月
22
日召開「
105
年度
費率審議前意見諮詢會議」,邀請精算師、保
險財務專家、經濟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計
8
位
提供意見。由於健保會委員十分關心費率相關
議題,當日計有
18
位委員列席,全程參與討
論。專家學者就健保署所擬費率方案(草案)
的假設、計算公式、預估數據等技術性議題的
合宜性,提供建議,作為健保署修改費率方案
(草案)參考。結論摘述如下:
(一)對健保署所研擬
105
年度保險費率方案
之建議:
所採「納保人口成長率」的推估基
礎宜更審慎,且「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
定成長率」的推估數據,似較寬鬆,宜
進行敏感度分析。對未來健保財務之風
險評估,宜更細緻,例如愛滋病患醫療
費用之預估,應有更強的數據基礎、新
藥及新科技與放寬適應症等對費用的影
響、配合法規修正而導致醫療人力成本
增加等因素,均應納入評估。
(二)本次會議原設定為諮詢專家學者意見,
供健保署參酌,以擬訂妥適費率方案
全民健康保險會
第三章 104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