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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4年版

比率,由

70%

調降為

50%

(於本章第五

節執行成果二之(三)說明),導致收

入減少所致。

(三)

104

年度雜項收入成長

3266.96%

,係因

102

103

年度政府應負擔健保總經費

法定下限不足數(屬以前年度保費收

入),以雜項收入列帳所致。

保險成本包含保險給付、呆帳及雜項費用

3

項,主要的成本為「保險給付」(即支付

給醫療院所的費用),分析如下:

(一)

104

年度「保險給付」較

103

年度成長

3.96%

,主要因去年同期專款計畫結

餘,調整減列

103

年度保險給付,致

104

年度成長率較原

104

年度總額協商

成長率(

3.43%

)高。

(二)

1 0 4

年度「呆帳」較

1 0 3

年度成長

6.43%

,主要因二代健保實施後,健保

法第

37

條規定,保險對象欠繳保險費

及滯納金,經健保署查證及輔導後,該

署僅能對有能力繳納而拒不繳納者暫行

停止保險給付,對無力繳納者尚不能暫

停給付,致欠費金額提高,而呆帳提列

數也隨之增加。

執行成果

一、「

105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率審議前

意見諮詢會議」結論

為審議

105

年度健保費率,健保署於總額

協商完成後,於

104

10

月依法向健保會提報

105

年度保險費率審議方案(草案)」,內

容包含費率審議依據、近

2

年影響健保財務的

重大措施、平衡費率計算公式(包括保險收

入、保險給付支出與安全準備提撥的推估方

式、計算平衡費率的假設與公式)、預估未來

5

年平衡費率、維持現行費率

4.91%

之財務預

估、敏感度分析等,並基於健保財務長期穩健

之考量,建議

105

年度費率維持現行

4.91%

健保會於

104

10

22

日召開「

105

年度

費率審議前意見諮詢會議」,邀請精算師、保

險財務專家、經濟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計

8

提供意見。由於健保會委員十分關心費率相關

議題,當日計有

18

位委員列席,全程參與討

論。專家學者就健保署所擬費率方案(草案)

的假設、計算公式、預估數據等技術性議題的

合宜性,提供建議,作為健保署修改費率方案

(草案)參考。結論摘述如下:

(一)對健保署所研擬

105

年度保險費率方案

之建議:

所採「納保人口成長率」的推估基

礎宜更審慎,且「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協

定成長率」的推估數據,似較寬鬆,宜

進行敏感度分析。對未來健保財務之風

險評估,宜更細緻,例如愛滋病患醫療

費用之預估,應有更強的數據基礎、新

藥及新科技與放寬適應症等對費用的影

響、配合法規修正而導致醫療人力成本

增加等因素,均應納入評估。

(二)本次會議原設定為諮詢專家學者意見,

供健保署參酌,以擬訂妥適費率方案

全民健康保險會

第三章 104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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