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38 / 194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38 / 194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中華民國

104年版

(三)

105

年度總額協(核)定重點內涵

1.

引進新醫療科技(包括新增診療項

目、新藥及新特材):持續編列相關

預算(

19.365

億元),以確保新醫療

科技之引進,維護民眾權益。

2.

推動及促進醫療體系整合:持續編列

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性試辦計

畫、區域醫療整合計畫、提升急性後

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及跨層級醫院合

作計畫等專款(計

11

億元)。

3.

保障偏遠地區、弱勢族群就醫權益:

持續編列山地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

地區改善方案與其醫療服務提升計

畫(計

20.919

億元)、罕見疾病與血

友病藥費及罕見疾病特材(

89.525

元)、牙醫特殊醫療服務(包含:先

天性唇顎裂與顱顏畸形患者、特定障

別之身心障礙者、在宅及老人長期照

顧暨安養機構患者,計

4.73

億元)等

專款,以保障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患

者的醫療照護。

4.

提升民眾照護品質:

(1)

西醫:持續編列醫療給付改善方

案(計

11.69

億元)、家庭醫師整

合性照護計畫(

11.8

億元)、急

診品質提升方案(

1.6

億元)、慢

性腎臟病及病人衛教計畫(

4.04

億元)。

(2)

牙醫:持續編列牙周病統合照護

計畫(

11.446

億元)。

(3)

中醫:持續編列西醫住院病患中

醫特定疾病輔助醫療計畫(新增

脊髓損傷照護計

1.13

億元)、中

醫提升孕產照護品質計畫(

0.32

億元)、新增中醫乳癌、肝癌門

診加強照護計畫及學齡兒童過敏

性鼻炎照護計畫等專款(計

0.349

億元)。

(四)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分配

四總額部門完成年度總額成長率協

定後,尚須協商分配至

6

分區的預算。

地區預算係為保障各區民眾的就醫公平

性,及引導醫療資源均衡分布,因此,

是以「錢跟著人走」的概念,依健保

6

分區校正人口風險後的保險對象人數進

行分配。

為避免重分配後對各區產生過大

衝擊,地區預算是以「各地區在總額實

施前一年的醫療費用」與「各地區校正

人口風險後保險對象人數」兩個參數設

定比率分配,並逐年增加後者(人口參

數)的比率,最終須在規劃年限內,達

成預算

100%

依校正後保險對象人數分

配的目標。牙醫門診總額在

95

年即達

100%

以人口分配之目標。

105

年度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之分

配,仍朝漸進提升「人口占率」的政策

目標邁進。其中,中醫門診總額採試

辦方案已

10

年,人口占率進展緩慢,

評核委員建議「人口占率」應持續調

全民健康保險會

第三章 104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