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4年版
(三)
105
年度總額協(核)定重點內涵
1.
引進新醫療科技(包括新增診療項
目、新藥及新特材):持續編列相關
預算(
19.365
億元),以確保新醫療
科技之引進,維護民眾權益。
2.
推動及促進醫療體系整合:持續編列
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性試辦計
畫、區域醫療整合計畫、提升急性後
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及跨層級醫院合
作計畫等專款(計
11
億元)。
3.
保障偏遠地區、弱勢族群就醫權益:
持續編列山地離島及醫療資源不足
地區改善方案與其醫療服務提升計
畫(計
20.919
億元)、罕見疾病與血
友病藥費及罕見疾病特材(
89.525
億
元)、牙醫特殊醫療服務(包含:先
天性唇顎裂與顱顏畸形患者、特定障
別之身心障礙者、在宅及老人長期照
顧暨安養機構患者,計
4.73
億元)等
專款,以保障偏遠地區及弱勢族群患
者的醫療照護。
4.
提升民眾照護品質:
(1)
西醫:持續編列醫療給付改善方
案(計
11.69
億元)、家庭醫師整
合性照護計畫(
11.8
億元)、急
診品質提升方案(
1.6
億元)、慢
性腎臟病及病人衛教計畫(
4.04
億元)。
(2)
牙醫:持續編列牙周病統合照護
計畫(
11.446
億元)。
(3)
中醫:持續編列西醫住院病患中
醫特定疾病輔助醫療計畫(新增
脊髓損傷照護計
1.13
億元)、中
醫提升孕產照護品質計畫(
0.32
億元)、新增中醫乳癌、肝癌門
診加強照護計畫及學齡兒童過敏
性鼻炎照護計畫等專款(計
0.349
億元)。
(四)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分配
四總額部門完成年度總額成長率協
定後,尚須協商分配至
6
分區的預算。
地區預算係為保障各區民眾的就醫公平
性,及引導醫療資源均衡分布,因此,
是以「錢跟著人走」的概念,依健保
6
分區校正人口風險後的保險對象人數進
行分配。
為避免重分配後對各區產生過大
衝擊,地區預算是以「各地區在總額實
施前一年的醫療費用」與「各地區校正
人口風險後保險對象人數」兩個參數設
定比率分配,並逐年增加後者(人口參
數)的比率,最終須在規劃年限內,達
成預算
100%
依校正後保險對象人數分
配的目標。牙醫門診總額在
95
年即達
100%
以人口分配之目標。
105
年度各部門總額地區預算之分
配,仍朝漸進提升「人口占率」的政策
目標邁進。其中,中醫門診總額採試
辦方案已
10
年,人口占率進展緩慢,
評核委員建議「人口占率」應持續調
全民健康保險會
第三章 104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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