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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報
全民健康保險會
中華民國103年版
高,因此,要求健保署提案時,應檢附
嚴謹的醫療科技評估報告,以利為民眾
把關。
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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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自付差額特材,健保會委
員均十分審慎的討論,除顱顏骨固定系
統案,尚須健保署補充資料後再議外,
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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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討論結果摘要如下表:
廠商申請品項 用途及健保署同意理由
健保會討論結果
牛心瓣膜
▓用於心臟瓣膜置換病人
▓較健保全額給付同功能的豬心瓣
膜,有較長的置換年限
1.
依健保署提供的醫療科技評估報告,牛心瓣膜
的相對療效與安全性優於健保已全額給付的豬
心瓣膜。
2.
為利保險對象在享有基本給付外,能同時增加
自我選擇的權益,多數委員不反對本案。
組織辦膜
(牛心瓣膜與
豬心包膜支架)
▓用於心臟瓣膜置換病人
▓較健保全額給付同功能的豬心瓣
膜,其耐用及抗鈣化效果佳。
1.
依據健保署提供的資料,本特材與上述牛心瓣
膜屬類似功能品項,多數委員乃不反對本案。
2.
惟多數委員認為其建議價格過高。因此在維護
與增加民眾自我選擇權益,及廠商若可降價之
前提下,原則支持本案。
可調式腦積水
引流系統
▓用於水腦病人
▓較健保全額給付的定壓式腦積水
引流特材,具可調節壓力裝置,
可減少相關併發症。
1.
本案未提供醫療科技的評估資料供參。就所提
供的資料,該特材相較現行健保已全額給付的
品項,價格差距達
8
倍以上,但效益似不明確。
2.
建議日後健保署提案時,應檢附嚴謹的醫療科
技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