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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報
全民健康保險會
中華民國103年版
4
月
17
日再次召開「分析結果諮詢
會議」,就健保署依循上開建議所提分
析結果,及專題報告草案進行討論,獲
致如下結論:
1.
無足夠證據可供訂定門、住診費用
分配比率:
(1)
由分析資料,可瞭解新醫療科
技研發,已使傳統住診手術
漸被門診手術、非侵入性治療
(放射線、藥物)等診療型態
取代,所以肇致門、住診費用
產生變動;但此發展趨勢可提
高民眾就醫方便性及降低費
用,並使整體醫療資源的運用
更具效益。
(2)
各分區、各層級醫院照護型態
不同,門、住診費用比各有差
異,實難訂定最適之門、住診
費用分配比率;若硬性切割預
算,恐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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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對醫院經營
造成巨大衝擊的慘況,建議仍
維持門、住診合併預算,統籌
運用為宜。
2.
回歸民眾就醫權益與社區醫院經營
本質探討與解決問題:
(1)
全民健保之目的係保障民眾就
醫權益,而非醫院存續,如該
社區醫院之存續影響當地民眾
就醫權益,則須予必要關切及
資源挹注。
(2)
各項醫療服務之支付有其相對
合理性,不宜因保障特定服務
的點值,致影響其衡平性,且
歷年來醫院總額已投入許多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