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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年報

全民健康保險會

中華民國103年版

費收入(含滯納金)

5,431.37

億元、收支結餘

487.24

億元、累計安全準備

1,233.06

億元。該

安全準備相當於

2.85

個月的保險給付支出,符

合健保法第

78

條「本保險安全準備總額,以

相當於最近精算一個月至三個月之保險給付支

出為原則」之規定。

二、業務執行概況

103

年依法定程序,審議健保署所提

104

年度保險費率方案,惟保險付費者之雇主代表

認為安全準備充裕,於是併同提出希望調降費

率的訴求,過程說明如下:

(一)召開費率審議前意見諮詢會議

健保署於

103

10

月底提送

104

度保險費率方案(草案),健保會旋即

11

6

日召開「

104

年度保險費率審

議前意見諮詢會議」,依法邀集精算

師、保險財務專家、經濟學者及社會公

正人士提供意見,並邀請健保會委員列

席。經討論後,提出下列意見,供健保

署修正草案參考:

1.

5

年平衡費率為參考依據時,相

關假設需嚴謹合理且充分揭露

方案內容應補強包括納保人口成長

率、平均眷口數、補充保險費、保

險給付支出及安全準備等項目之推

估與說明。

2.

大多數學者專家建議一般保險費率

維持

4.91%

健保署以現況條件評估,未來

5

平衡費率與現行費率相當,考量將

來保險支出成長仍高於收入成長、

保險費率易降難升,以及未來健保

仍面臨諸多不確定風險,為避免保

險費率頻繁變動,多數學者專家建

議,

104

年一般保險費率應維持現

4.91%

水準。

3.

其他建議

多位學者專家認為應依法辦理平均

眷口數之調整,且在目前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