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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呼應健保署李伯璋署長及其同仁之「從健保大數據分析,邁向健保改革之路」

乙文,建議檢討健保給付價較高之品項(如:電腦斷層、磁振造影、正子造影等)

支付點數及給付規範,防杜藉由高單價檢查項目不當圖利之情形案(保險醫事

服務提供者代表提案):

本案所提建議,請健保險署依法定程序提「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

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討論,及依會議決議辦理後續事宜。

二、重要報告事項暨決定:

(一)本會重要業務報告:

嗣後議程之安排,參酌本次委員所提建議,由傅主任委員立葉及周執行秘書淑

婉審視、排定。

(二)本會確認經

9

月份協議訂定之「

107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成長

率」(如附件八)。協定結果,將報請衛福部核定與決定。

30

106

年度委託臺北醫學大學辦理之「建立監理指標與健保效能之關連性評析」計畫,

完成期中報告書面查驗。

2

本會報請衛福部核定所協議訂定之「

107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

配方式」案,包含完成協定之牙醫門診、中醫門診總額及其他預算,至西醫基層及醫

院總額成長率,則併送付費者代表與醫院代表委員之建議方案(兩案)。

17

召開

106

11

月份委員會議。

一、重要討論事項暨決議:

(一)

107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率方案(草案)(健保署提案):

1. 107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率審議結果,本會建議維持

4.69%

。後續將依

法報主管機關轉報行政院核定後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2.

委員所提相關意見,送請相關單位審慎研議,在

3

個月內回應,並訂定時程

參採辦理。

(二)

107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建議案(保險付費者之

被保險人代表提案):

委員所提宜加強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民眾醫療照護之建議,請四部門總額相關團

體及健保署於研議

108

年度總額協商草案時,納入考量。

(三)建議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會組成及議事辦法第

15

條條文(保險付費者之被保險

人代表提案):

   本案未獲共識。委員所提意見,送請衛福部社保司參考。

(四)建請醫院與西醫基層

106

年度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之

C

肝用藥專款項目經

費得相互流用復議案(保險付費者代表):

1.

本案基於尊重西醫基層總額部門代表之意見,及本會前所議定之總額協商通

則,爰依提案委員建議,予以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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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