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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2

(三)健保署所提「治療淺股動脈狹窄之塗藥裝置-『曲克』利弗爾周邊

血管支架」自付差額特殊材料案:

1.

贊成衛福部社保司之意見,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屬「全民健

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之一部分,應依健保法第

41

條第

2

項規

定提經藥物共同擬訂會議討論同意後,再依健保法第

45

條第

3

項規定提本會討論。

2.

委員已提出之建議(如納入性別評估資料),請健保署參酌。

三、專案報告暨決定:

健保署報告「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計畫」之支付方式及護理人力指

標監測結果案:

(一)同意

104

年度總額中本項計畫之

20

億元經費,用於「偏鄉醫院加

成」(估約

0.42

億元)及「護病比與健保支付連動之住院護理費

調整」。

(二)「護病比與健保支付連動」之預算,依「調升住院護理費支付點數」

及「全日平均護病比加成」兩項參數分配。對於健保署擬報衛福部

核定之三種連動方案,多數委員支持護理全聯會提出之方案,期有

助於改善護病比,疏解護理人員之工作負荷,進而促成住院護理照

護品質提升之效果。

26-27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擇桃園市及台中市舉辦「

104

年全民健康

保險中醫門診總額相關計畫」實地訪查活動,本會蔡委員登順、干委員文

男、侯委員彩鳳、滕委員西華、楊委員芸蘋、蔡委員宛芬、蔡委員明忠、

謝代理委員啟煒(李委員永振代理人)及幕僚人員參加。

6

2-3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擇宜蘭縣舉辦「

104

年全民健康保險西醫醫

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參訪活動,本會干委員文男、張委員賜、莊委

員志強、楊委員麗珠、蔡委員登順、吳委員玉琴、楊委員芸蘋、滕委員西

華、蔡委員明忠、黃委員啟嘉、謝代理委員啟煒(李委員永振代理人)、

林代理委員佩萩(楊委員漢

代理人)、劉代理委員碧珠(張委員煥禎代

理人)、陳代理委員彥廷(陳委員義聰代理人)及幕僚人員參加。

24-25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擇臺南市、嘉義縣、雲林縣及南投縣舉辦

104

年牙醫門診總額參訪活動」,本會干委員文男、林委員敏華、吳委

員玉琴、莊委員志強、陳委員聽安、陳委員義聰、楊委員芸蘋、滕委員西

華、蔡委員登順、戴委員桂英、謝代理委員啟煒(李委員永振代理人)及

幕僚人員參加。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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