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4年版
7
月
20
召開「藥價差專案小組會議」。
多數委員認同「健保資訊之公開」是社會趨勢與潮流,也傾向贊成公開各
層級醫療院所及藥局藥價差百分比,但擔心在未有完整配套措施下即直接
公開藥價差金額,恐對產業結構或藥價政策產生負面影響,以及發生民眾
錯誤解讀之情形。在與會委員充分交換意見後,獲致以下結論:
一、為利整體健保制度之監理,建請健保署在體制內規劃公開藥價差資
料,並定期公開年度各層級醫療院所及藥局藥價差百分比及金額。
二、專利期內癌症藥品與罕見疾病藥品影響藥價差之統計,應呈現排除後
之估算資料;另調降藥品價格(縮小藥價差)之節餘,大多應用於新
藥的引進及舊藥的擴大給付範圍,亦應一併呈現及說明。
三、藥價差資訊之公開,須有完整配套措施,例如:公布之數據應註記相
關資訊以免遭致誤解,針對外界可能之疑問事項,應先擬具問題與說
明(
Q&A
)之說帖,以利社會各界正確解讀。
四、資訊公開應避免藥品相關產銷結構或機制受到影響或破壞。
五、健保署應持續蒐集各層級醫療院所、藥局及藥業九大公協會等相關團
體之意見,作為相關議案討論之參據。
24
召開
104
年
7
月份委員會議。
一、重要報告事項暨決定:
(一)
105
年度各部門總額協商順序案:
抽籤結果,依序為:牙醫部門、西醫基層部門、醫院部門、中醫部
門,其他預算則安排於最後。
(二)
104
年
6
月份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執行報告案:
委員對健保署提出如下意見:
1.
自
104
年度起將
9
項政府已實質負擔之保險費,納入「政府應
負擔健保總經費(
36%
)」之認列範圍,考量其或有適法性問題,
請健保署逐項檢視其合理性,若須修法,請務必周延。
2.
對政府相關單位、醫療院所於八仙樂園粉塵暴燃事件之緊急應變
措施及連日來的辛勞,致上萬分的敬意與謝意。
二、重要討論事項暨決議:
(一)健保署提報
104
年
627
台北八仙樂園粉塵暴燃之醫療費用由
104
年度總額其他預算之「其他預期政策改變及調節非預期風險所需經
費」項目支應案:
全民健康保險會
附錄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