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 - 全民健康保險會10周年成果與未來展望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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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法第 78 條所定原則,也符合啟動「全民
三                                                 健保財務平衡及收支連動機制」調降機制
章 五、費率審議成果                                        之條件,爰健保會委員決議,建議將費率
                                                  由 4.91% 調降至 4.69%。行政院核定費率
                健保會自 102 年成立後,每年在費率審議前,           時,亦表示支持健保費率落實收支連動、
          均依法邀請精算師、保險財務專家、經濟學者及                   建立制度化調整機制,在綜合考量民眾福
          社會公正人士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就健保署所提                   祉與健保永續經營等因素後,核定 105 年
          之保險費率方案(草案)蒐集各方意見,並在 11                 一般保險費費率調降為 4.69%,補充保險
          月份委員會議審議費率,審議結果則報請衛福部                   費費率則連動調降為 1.91%。
          轉陳行政院核定。歷年費率審議結果如表 3-2。

                健保會委員審議一般保險費費率時,110 年
          度以前是參酌「全民健保財務平衡及收支連動機

    制」,111 年度以後則依據健保法第 78 條規定 (二)110 年度兩案併陳,行政院核定調漲費率

    為原則進行審議,審慎評估當年健保財務狀況及                         為 5.17%:健保會審議 110 年度保險費率

    社會經濟環境。歷年費率審議結果,多建議維持                         時,依健保署提供之財務推估顯示,在維

    費率不變,10 年來調降費率 1 次、調漲費率 1 次,                  持原費率 4.69% 下,110 年度總額成長率

    本節僅就健保會建議調降 105 年度費率,以及                       分別依付費者及醫界方案設算,110 年底

    110、111 年度費率兩案併陳部分,概述如下:                      安全準備累計餘額分別為 244 億元及 202

    (一)105 年度行政院依健保會審議結果,核定                       億元(約當 0.41 及 0.33 個月保險給付支
             調降費率為 4.69%:依據健保署於 104 年             出),皆未符合健保法第 78 條之規定,
             11 月份委員會議(104.11.20)提出之財             健保署乃依全民健保財務平衡及收支連動
             務推估,105 年度總額成長率無論是採付                 機制,提出 110 年度費率調整方案(草
             費者或醫界方案,健保安全準備在 107 年                案 ), 建 議 費 率 由 4.69% 調 整 為 5.47%
             底均大於 3 個月保險給付支出,超出健保                 ( 總 額 採 付 費 者 方 案 3.779%)、5.52%

                表 3-2 102 ~ 112 年度費率審議及行政院核定結果

    年度    102~104 註 105~109 註                110  行政院                  111  行政院    112 註
                               健保會審議結果             核定    健保會審議結果             核定

    一般保險        4.69%          兩案併陳:              5.17%  兩案併陳:              5.17%  5.17%
     費費率 4.91%  1.91%                             2.11%                     2.11%  2.11%
                               ‧ 甲案 4.97%                ‧ 甲案 5.17%
    補充保險  2%                   ‧ 乙案 5.47~5.52%           ‧ 乙案 5.22~5.32%
     費費率

    註:健保會審議該年度費率結果與行政院核定結果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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