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乃於
107
年
12
月份委員會議提案,
表示該項費用並未納入
108
年度醫院總額
(或西醫基層總額)估算,為避免影響現
行已談定之一般服務預算,擴大
C
型肝炎
治療所產生之相關檢查(驗)費用,應併
入
C
型肝炎之專款專用費用中支應,或另
由公務預算支應。
針對上述醫界委員的訴求,健保署認
為總額協定之專款項目名稱為「
C
型肝炎
藥費」,係支付
C
型肝炎治療藥品費用,
而非檢驗費用,故不宜用於支付檢驗相關
費用。此外,罹患
C
型肝炎有較高風險演
變成肝硬化或肝癌,若能經由藥物治療,
可減少失代償性肝硬化或肝癌等
C
型肝炎
相關併發症發生,經整體效益評估,自
2017
年至
2025
年因接受
C
型肝炎藥物治療
所累積節省之
C
型肝炎相關併發症醫療費
用效益,已可涵蓋檢驗費用支出。
付費者委員表示,醫界於協商
108
年
度總額預算時,並未提出將
C
型肝炎檢驗
費用併入專款支付,卻在協商完成公告後
才提出疑義,故無法同意由專款費用支應
檢驗費用。因該案之訴求未獲得付費者委
員的支持,無法達成共識,主席乃決議:
不同意提案委員所提之「
C
型肝炎相關檢
查檢驗併入專款專用預算支應」,醫院、
西醫基層總額之「
C
型肝炎藥費」及其他
預算之「支應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
C
型肝
炎藥費專款不足之經費」,仍依總額協
(核)定事項辦理,請健保署持續監控
C
型肝炎全口服新藥之藥品給付規定修訂所
產生之相關檢查(驗)費用及其對點值可
能的影響,並請幕僚於
108
年度工作計畫
安排專案報告,以利委員了解。
(三)罕見疾病、血友病與後天免疫缺乏病毒治
療執行情形
基於社會風險共同分擔的理念,全民
健保自開辦以來,對於罕見疾病及血友病
患者有著更多的考量與關懷,在健保資源
的分配上,更自
94
年起於醫院總額編列罕
見疾病及血友病的藥費專款,以專款專用
方式保障病友的用藥權益。健保會委員發
現健保署統計資料顯示,曾有單一血友病
患個案
1
年的醫療費用高達
8
千多萬元,個
別罕見疾病患者亦有超過
3
千多萬元的現
象,基於健保會監理健保業務的權責,且
在兼顧這些病患權益及有限醫療資源合理
配置之考量下,乃安排健保署於
107
年
6
月
份委員會議進行「罕見疾病、血友病與後
天免疫缺乏病毒治療藥費之合理性分析」
專案報告,執行情形如下:
1.
罕見疾病用藥情形
罕見疾病病人數從
102
年的
6,783
人,
至
106
年已成長至
8,351
人,成長率為
23.1%
(較
105
年成長率為
3.9%
),藥
費支出從
102
年的
30.4
億元,至
106
年已
成長至
53.6
億元,成長率為
76.3%
(較
105
年成長率為
16.8%
),平均每人藥費
從
102
年的
44.7
萬元,至
106
年已成長至
64.1
萬元,成長率為
43.4%
(較
105
年成
長率為
12.4%
)。鑒於病患人數與藥費
持續成長,健保署除持續對高單價罕見
ANNUAL REPORT
2 0 1 8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