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增加金額
(百萬元)
協定事項
專款項目︵全年計畫經費︶
2.
具體實施方案於
105
年
11
月底前
(新增方案原則於
105
年
12
月底
前)完成,並於
106
年各部門總額
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行
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新增方案僅
需提供初步執行結果)。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
1,580.0
400.0
1.
應擴大社區醫療群之服務量能,納
入居家照護服務,及將醫療給付改
善方案之適用對象(例如:糖尿病、
B
型肝炎帶原者及
C
型肝炎感染者
個案追蹤、氣喘等)納入照護範圍。
2.
具體實施方案於
105
年
11
月底前
完成,並於
106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
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行成果
及成效評估報告。
專款金額
2,998.0
885.3
成長率
(一般服務+專款)
增加金額
4.710%
5,054.9
總金額
112,379.4
門診透析服務
成長率
增加金額
5.342%
821.1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
協定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
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
層總額之計算方式:先協定新年度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成長率,再依協
商當年第
1
季醫院及西醫基層之門
診透析費用點數占率分配預算,而
得新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門診透析
費用及其成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為
4.0%
,
依上述分攤基礎,西醫基層部門本
項服務費用成長率為
5.342%
。
4.
應持續推動腎臟移植,以減少透析
病人數。
5.
請於
106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
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
評估報告。
總金額
16,192.1
總成長率
(註
1
)
(一般服務+專款+門診
透析)
增加金額
4.789%
5,876.0
總金額
128,571.5
較
105
度核定總額成長率
(註
2
)
5.157%
-
註:
1.
計算「總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一般服務含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差值(
429.7
百萬元)。
2.
計算「較
105
年度核定總額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一般服務不含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差值。
3.
本表除專款項目金額外,餘各項金額為預估值。
182
中華民國
105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