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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6

年度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協定項目表

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增加金額

(百萬元)

協定事項

一般服務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

3.159% 3,323.6

1.

計算公式: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

[

1

+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

1

+人口結構改變率+醫療服務成本

指數改變率)

]

1

2.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所增加之

預算(

2,070.6

百萬元),應用以調

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

目及支付標準」,且朝支付點數相

對合理之方向處理。

3.

請於

106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

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行結果(含調

整項目及申報點數)。

 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

0.113%

 人口結構改變率

1.075%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

1.968%

協商因素成長率

0.804% 846.0

鼓勵提升醫療品

質及促進保險對

象健康

品質保證保留款

0.100%

105.2

1.

依「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

實施方案」支付,請於

105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序,並於

106

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

議提報執行成果。

2.

請將「醫療資訊品質提升」列入品

質保證保留款之分配指標之一。

3.

金額應全數用於鼓勵提升醫療品質,

並以最近

2

年(

105

106

年)該保

留款成長率之累計額度(約

206.1

百萬元)為限,

104

年額度回歸一

般服務預算;

106

年品質保證保留

款如有剩餘,則不滾入一般服務基

期費用。

4.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與西醫基層總額

相關團體,持續檢討品質保證保留

款之發放條件,訂定更嚴格的標準,

及增加能反映健康或品質結果面之

指標,使更具鑑別度,並達提升品

質之效益。

保險給付項目及

支付標準之改變

新醫療科技(包

括新增診療項

目、新藥及新特

材等)

0.080%

84.0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05

12

月委

員會議說明擬調整之相關項目與作業

時程,及於

106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

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行結果及成

效評估報告(含新增項目及申報費用

/點數)。若未於時程內導入,則扣

減該額度。

180

中華民國

105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