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辦理原有之糖尿病、氣喘、思覺失調症、
B
型肝炎帶原者及
C
型肝炎感染者個案追
蹤、早期療育、孕產婦等
6
項方案,並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方案。
5.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
(1)
全年經費
1,580
百萬元。
(2)
應擴大社區醫療群之服務量能,納入居家照護服務,及將醫療給付改善方案之適用
對象(例如:糖尿病、
B
型肝炎帶原者及
C
型肝炎感染者個案追蹤、氣喘等)納入
照護範圍。
(三)門診透析服務: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之計算方式:
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成長率,再依協商當年第
1
季醫院及西醫基層之門診
透析費用點數占率分配預算,而得新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門診透析費用及其成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為
4.0%
,依上述分攤基礎,西醫基層部門本項服務費用成
長率為
5.342%
。
4.
應持續推動腎臟移植,以減少透析病人數。
5.
請於
106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
179
2016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