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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預估增加金額

(百萬元)

決定事項

一般服務

其他議定

項目

違反全民健保醫

事服務機構特約

及管理辦法之扣

-0.006%

-22.7

一般服務

成長率

增加金額

4.585%

17,823.2

1.

配合安全針具推動政策所需預算

5

億元,業自

102

年起分

4

年攤提

102

103

年各編列

1

億元,

104

年 編 列

2

億 元,

105

年 編 列

1

元),於

105

年已編足,請於

106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

會議提報執行結果。

2.

提升護理照護品質費用,自

104

起由專款項目移列至一般服務,請

中央健康保險署持續監測相關指標,

如護病比、護理人力(並區分一般

急性病床)、住院護理品質指標等,

並於

106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

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行結果。

3.

醫學中心與區域醫院之初級照護案

件,件數不得超過

105

年之

90%

超過部分,不予分配。

總金額

406,525.0

專款項目︵全年計畫經費︶

C

型肝炎用藥

2,655.0

2,655.0

1.

包含自一般服務移列

943

百萬元。

2.

本執行計畫及治療適應症,宜選擇

對病人最有效益之治療方式,並送

全民健康保險會備查後,予以動支。

3.

提報之執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應

包含

102

年起由專款項目移列至一

般服務之「加強慢性

B

型及

C

型肝

炎治療計畫」。

罕見疾病、血友病及後天免

疫缺乏病毒治療藥費及罕見

疾病特材

12,452.5

3,500.0

1.

罕見疾病藥費(

5,791

百萬元)及

罕見疾病特材(

12.5

百萬元)經費

共計

5,803.5

百萬元,不得與其他

項目流用;血友病藥費為

3,149

萬元。不足部分由其他預算支應。

2.

後天免疫缺乏病毒治療藥費為

3,500

百萬元。

3.

為檢視本項費用成長之合理性,請

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06

6

月底前

提出專案報告(含醫療利用及成長

原因分析)。

鼓勵器官移植並確保術後追

蹤照護品質

4,215.7

53.7

不足部分由其他預算支應。

187

2016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