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八之附件五
106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其他預算及其分配
一、
106
年度其他預算增加
905.0
百萬元,預算總額度為
11,263.9
百萬元,由中央健康保險署管
控,各細項分配如表
5
。
二、預算分配相關事項:
請於
106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行結果,計畫型項目應提報執行成果
及成效評估報告(新增計畫僅需提供初步執行結果);實施成效並納入下年度總額協商考量。
(一)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全年經費
605.4
百萬元。
(二)非屬各部門總額支付制度範圍之服務:
1.
全年經費
5,000
百萬元。
2.
用於「居家醫療與照護」
3,412
百萬元、「精神疾病社區復健」
1,583
百萬元及「助產
所」
5
百萬元,各分項費用若有超支,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2
條第
3
項辦理。「居家醫
療與照護」及「助產所」
2
項經費可互相流用。
(三)支應醫院總額罕見疾病與血友病藥費、罕見疾病特材及器官移植、西醫基層總額原慢性
B
型及
C
型肝炎治療計畫專款不足之經費,及狂犬病治療藥費:全年經費
300
百萬元。
(四)推動促進醫療體系整合計畫:
1.
全年經費
1,100
百萬元,用於「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試辦計畫」
300
百萬
元、「區域醫療整合計畫」
300
百萬元、「提升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
400
百萬
元,及「跨層級醫院合作計畫」
100
百萬元。
2.
「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試辦計畫」,病人照護數應較
105
年成長
20%
。
3.
「提升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應朝居家、社區型照護發展,及建立單一核心評
估工具(非依個別疾病),並於
106
年
4
月底前將修訂計畫提經全民健康保險會同意
後,預算始得動支。
(五)其他預期政策改變及調節非預期風險所需經費:
1.
全年經費
1,000
百萬元。
2.
含新增醫藥分業地區所增加之藥品調劑費用。
3.
經費之支用,依全民健康保險會所議定之適用範圍與動支程序辦理。
(六)提升
ICD-10-CM/PCS
住院編碼品質:
已於
105
年全面導入
ICD-10-CM/PCS
,
106
年起不再編列預算。
(七)鼓勵醫療院所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措施:
全年經費
1,100
百萬元,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06
年
6
月底前提報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
統執行情形之專案報告。
189
2016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