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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八之附件五

106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其他預算及其分配

一、

106

年度其他預算增加

905.0

百萬元,預算總額度為

11,263.9

百萬元,由中央健康保險署管

控,各細項分配如表

5

二、預算分配相關事項:

請於

106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行結果,計畫型項目應提報執行成果

及成效評估報告(新增計畫僅需提供初步執行結果);實施成效並納入下年度總額協商考量。

(一)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昇計畫:全年經費

605.4

百萬元。

(二)非屬各部門總額支付制度範圍之服務:

1.

全年經費

5,000

百萬元。

2.

用於「居家醫療與照護」

3,412

百萬元、「精神疾病社區復健」

1,583

百萬元及「助產

所」

5

百萬元,各分項費用若有超支,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2

條第

3

項辦理。「居家醫

療與照護」及「助產所」

2

項經費可互相流用。

(三)支應醫院總額罕見疾病與血友病藥費、罕見疾病特材及器官移植、西醫基層總額原慢性

B

型及

C

型肝炎治療計畫專款不足之經費,及狂犬病治療藥費:全年經費

300

百萬元。

(四)推動促進醫療體系整合計畫:

1.

全年經費

1,100

百萬元,用於「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試辦計畫」

300

百萬

元、「區域醫療整合計畫」

300

百萬元、「提升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

400

百萬

元,及「跨層級醫院合作計畫」

100

百萬元。

2.

「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試辦計畫」,病人照護數應較

105

年成長

20%

3.

「提升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應朝居家、社區型照護發展,及建立單一核心評

估工具(非依個別疾病),並於

106

4

月底前將修訂計畫提經全民健康保險會同意

後,預算始得動支。

(五)其他預期政策改變及調節非預期風險所需經費:

1.

全年經費

1,000

百萬元。

2.

含新增醫藥分業地區所增加之藥品調劑費用。

3.

經費之支用,依全民健康保險會所議定之適用範圍與動支程序辦理。

(六)提升

ICD-10-CM/PCS

住院編碼品質:

   已於

105

年全面導入

ICD-10-CM/PCS

106

年起不再編列預算。

(七)鼓勵醫療院所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措施:

全年經費

1,100

百萬元,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06

6

月底前提報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

統執行情形之專案報告。

189

2016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