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4年版
架、特殊材質人工髖關節、特殊功能
人工水晶體等),自付差額特材占率
均呈現逐年增加趨勢,表示民眾自行
負擔的金額增加,未來占率達一定程
度時(如超過
50%
、
60%
),則須檢
討納為全額給付項目的必要性。
(二)編製「全民健康保險監理指標監測結果
報告書」
監理指標建置初期,係以觀察趨勢
變化為主,而為使其發揮監理健保業務
的效果,依
104
年
3
、
4
月份委員會議的
決定,在健保會幕僚與健保署的共同努
力下,於
104
年
7
月編製「全民健康保
險監理指標監測結果報告書」(下稱監
測結果報告書),報告內容分為:前言
(簡介)、指標之監理意涵與結果報告
(依指標構面分別專章敘述)、監測結
果報表、操作型定義等四部分。除呈現
27
項監理指標的監測結果外,並提供
指標建置前
6
年(
97
~
102
年)的歷史
資料報表,未來將每年編製,藉此觀察
各指標的歷年趨勢,以利長期監理。
(三)研修監理指標
監理指標訂於
103
年
5
月,健保署
定期提報監測結果時,委員提出諸多改
善建議。幕僚經彙整委員意見,並與健
保署會商後,研擬監理指標修正草案,
提經
104
年
12
月份委員會議討論通過
(如附錄九),本次共計修訂
11
項指
標如表
3-12
,摘述如下:
1.
修訂指標名稱、計算方式,計
6
項,
其中
2
項須於年度監測結果報告書加
強分析。
2.
維持指標名稱及計算方式,惟須於
年度監測結果報告書加強分析,計
2
項。
3.
配合
ICD-10-CM/PCS
實施,修訂指
標的診斷編碼,計
3
項。
全民健康保險會
第三章 104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
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