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3
105
年度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協定項目表
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增加金額
(百萬元)
協定事項
一般服務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
3.441% 3,472.5
1.
計算公式: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
[
(
1
+投保人口數年增率)×(
1
+人口結構改變率+醫療服務成本
指數改變率)
]
-
1
2.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所增加之
預算(
2,292.8
百萬元),應用於調
整支付標準。
投保人口數年增率
0.140%
人口結構改變率
1.025%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
2.272%
協商因素成長率
0.390% 393.8
鼓勵提升醫療品
質及促進保險對
象健康
品質保證保留款
0.100%
100.9
1.
依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
施方案支付,預算應於
105
年
3
月
底前將方案內容提經全民健康保險
會同意後始得動支,並於
105
年各
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
提報前一年度執行成果。
2.
金額應全數用於鼓勵提升醫療品質,
並以最近
2
年(
104
、
105
年)該保
留款成長率之累計額度為限,其餘
額度回歸一般服務預算。
保險給付項目及
支付標準之改變
新醫療科技(包
括新增診療項
目、新藥及新特
材等)
0.082%
83.0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04
年
12
月委
員會議說明擬調整之相關項目與作業
時程,及於
105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
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行結果(含
新增項目及申報費用
/
點數),若未
於時程內導入,則扣減該額度。
保險給付項目及
支付標準之改變
新增跨表項目
0.030%
30.0
1.
新增「
CA-125
腫瘤標記(
EIA/LIA
法)」跨表項目。
2.
應於
104
年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
序,若未能於年度開始時實施,則
扣減本項成長率,並於
105
年各部
門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
報執行情形。
配合安全針具推
動政策之費用
0.004%
4.0
1.
配合安全針具推動政策,
5
年內按
比例逐步完成全面提供安全針具。
本項預算自
102
年起分
5
年編列,
105
年為第
4
年。
2.
請於
105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
表暨評核會議提送執行情形(含安
全針具之申報量與價格)。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