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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5

年度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協定項目表

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增加金額

(百萬元)

協定事項

一般服務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

3.441% 3,472.5

1.

計算公式: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

[

1

+投保人口數年增率)×(

1

+人口結構改變率+醫療服務成本

指數改變率)

]

1

2.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所增加之

預算(

2,292.8

百萬元),應用於調

整支付標準。

 投保人口數年增率

0.140%

 人口結構改變率

1.025%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

2.272%

協商因素成長率

0.390% 393.8

鼓勵提升醫療品

質及促進保險對

象健康

品質保證保留款

0.100%

100.9

1.

依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

施方案支付,預算應於

105

3

底前將方案內容提經全民健康保險

會同意後始得動支,並於

105

年各

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

提報前一年度執行成果。

2.

金額應全數用於鼓勵提升醫療品質,

並以最近

2

年(

104

105

年)該保

留款成長率之累計額度為限,其餘

額度回歸一般服務預算。

保險給付項目及

支付標準之改變

新醫療科技(包

括新增診療項

目、新藥及新特

材等)

0.082%

83.0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04

12

月委

員會議說明擬調整之相關項目與作業

時程,及於

105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

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行結果(含

新增項目及申報費用

/

點數),若未

於時程內導入,則扣減該額度。

保險給付項目及

支付標準之改變

新增跨表項目

0.030%

30.0

1.

新增「

CA-125

腫瘤標記(

EIA/LIA

法)」跨表項目。

2.

應於

104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

序,若未能於年度開始時實施,則

扣減本項成長率,並於

105

年各部

門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

報執行情形。

配合安全針具推

動政策之費用

0.004%

4.0

1.

配合安全針具推動政策,

5

年內按

比例逐步完成全面提供安全針具。

本項預算自

102

年起分

5

年編列,

105

年為第

4

年。

2.

請於

105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

表暨評核會議提送執行情形(含安

全針具之申報量與價格)。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