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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4年版

(二)專款項目:全年經費為

2,112.7

百萬元。

具體實施方案(含預定達成目標及評估指標)由中央健康保險署會同西醫基層總額相

關團體訂定後,依相關程序辦理,並送全民健康保險會備查。前述方案之作業時程,延續

型計畫應於

104

11

月底前完成,並於

105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

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實施成效並納入下年度總額協商考量。

1.

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1)

全年經費

240

百萬元,其中

180

百萬元得與醫院總額同項專款相互流用。

(2)

預算應於

105

3

月底前將方案內容提經全民健康保險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加強慢性

B

型及

C

型肝炎治療計畫:

(1)

全年經費

400

百萬元,不足部分由其他預算支應。

(2)

病毒量檢測數據應上傳至中央健康保險署資訊服務網(

VPN

),作為評估成效之

依據。

3.

醫療給付改善方案:

(1)

全年經費

292.7

百萬元。

(2)

辦理原有糖尿病、氣喘、思覺失調症、

B

型肝炎帶原者及

C

型肝炎感染者個案追

蹤、早期療育及孕產婦等

6

項方案。

(3)

請檢討各計畫執行內容,以提升照護率及執行成效,每項疾病之照護執行率以成長

20%

為目標,每年定期於全民健康保險會提出檢討報告。

4.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

(1)

全年經費

1,180

百萬元。

(2)

應確實評估成效,並訂定嚴格之退場機制,預算應於

105

3

月底前將計畫內容提經

全民健康保險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5.

應整合相關照護方案

/

計畫,朝以病人為中心的整合性醫療服務發展,以提升醫療資源

的使用效益。

(三)門診透析服務: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之計算方式:

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成長率,再依協商當年第

1

季醫院及西醫基層之門診

透析費用點數占率分配預算,而得新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門診透析費用及其成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為

3.8%

,依上述分攤基礎,西醫基層部門本項服務費用成

長率為

4.498%

全民健康保險會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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