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4年版
(二)專款項目:全年經費為
2,112.7
百萬元。
具體實施方案(含預定達成目標及評估指標)由中央健康保險署會同西醫基層總額相
關團體訂定後,依相關程序辦理,並送全民健康保險會備查。前述方案之作業時程,延續
型計畫應於
104
年
11
月底前完成,並於
105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報執
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實施成效並納入下年度總額協商考量。
1.
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1)
全年經費
240
百萬元,其中
180
百萬元得與醫院總額同項專款相互流用。
(2)
預算應於
105
年
3
月底前將方案內容提經全民健康保險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2.
加強慢性
B
型及
C
型肝炎治療計畫:
(1)
全年經費
400
百萬元,不足部分由其他預算支應。
(2)
病毒量檢測數據應上傳至中央健康保險署資訊服務網(
VPN
),作為評估成效之
依據。
3.
醫療給付改善方案:
(1)
全年經費
292.7
百萬元。
(2)
辦理原有糖尿病、氣喘、思覺失調症、
B
型肝炎帶原者及
C
型肝炎感染者個案追
蹤、早期療育及孕產婦等
6
項方案。
(3)
請檢討各計畫執行內容,以提升照護率及執行成效,每項疾病之照護執行率以成長
20%
為目標,每年定期於全民健康保險會提出檢討報告。
4.
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
(1)
全年經費
1,180
百萬元。
(2)
應確實評估成效,並訂定嚴格之退場機制,預算應於
105
年
3
月底前將計畫內容提經
全民健康保險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5.
應整合相關照護方案
/
計畫,朝以病人為中心的整合性醫療服務發展,以提升醫療資源
的使用效益。
(三)門診透析服務: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之計算方式:
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成長率,再依協商當年第
1
季醫院及西醫基層之門診
透析費用點數占率分配預算,而得新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門診透析費用及其成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為
3.8%
,依上述分攤基礎,西醫基層部門本項服務費用成
長率為
4.498%
。
全民健康保險會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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