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4年版
表
2
105
年度中醫門診醫療給付費用成長率項目表
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預估增加金
額(百萬元)
協定事項
一般服務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
3.207% 704.4
1.
計算公式: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
長率=
[
(
1
+投保人口數年
增率)×(
1
+人口結構改變
率+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
率)
]
-
1
2.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所增
加之預算(
580.5
百萬元),
應用於調整支付標準。
投保人口數年增率
0.140%
人口結構改變率
0.420%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
2.643%
協商因素成長率
0.194%
42.6
鼓勵提升醫療品
質及促進保險對
象健康
品質保證保留款
0.100%
22.0
1.
依中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
款實施方案支付,預算應於
105
年
3
月底前將方案內容提
經全民健康保險會同意後始得
動支,並於
105
年各部門總額
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報
前一年度執行成果。
2.
金額應全數用於鼓勵提升醫療
品質,並以最近
2
年(
104
、
105
年)該保留款成長率之累
計額度為限,其餘額度回歸一
般服務預算。
其他醫療服務利用及密集度之改變
0.364%
80.0
分
2
年調校診察費合理量之計算
公式,
105
年度原編列
200
百萬
元,經扣減
104
年度所編
120
百
萬元預算已納入基期部分,計增
加
80
百萬元。
其他議定項目
腦血管疾病及顱腦
損傷患者中醫特定
疾病門診加強照護
計 畫 自
103
年 由
專款移列至一般服
務後執行率偏低之
減列
-0.193%
-42.5
105
年度上半年預算中,若執行
率未達
80%
,將按比例扣款。
小兒腦性麻痺及小兒氣喘緩解期中
醫優質門診照護試辦計畫自
102
年
由專款移列至一般服務後執行率偏
低之減列
-0.068%
-15.0
全民健康保險會
附錄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