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1
105
年度牙醫門診醫療給付費用成長率項目表
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增加金額
(百萬元)
協定事項
一般服務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
2.512% 941.8
1.
計算公式: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
長率=
[
(
1
+投保人口數年
增率)×(
1
+人口結構改變
率+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
率)
]
-
1
2.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所增
加之預算(
888.2
百萬元),
應用於調整支付標準。
投保人口數年增率
0.140%
人口結構改變率
0.000%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
2.369%
協商因素成長率
0.534% 200.5
鼓勵提升醫療品
質及促進保險對
象健康
品質保證保留款
0.300%
112.5
1.
依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留
款實施方案支付,預算應於
105
年
3
月底前將方案內容提
經全民健康保險會同意後始得
動支,並於
105
年各部門總
額執行成果發表暨評核會議提
報前一年度執行成果。
2.
金額應全數用於鼓勵提升醫療
品質,並以最近
2
年(
104
、
105
年)該保留款成長率之累
計額度為限,其餘額度回歸一
般服務預算。
其他醫療服務利用及密集度之改變
0.296%
111.0
1.
經費應用於加強感染控制等其
他醫療服務利用及密集度改變
之項目。
2.
請牙醫門診總額相關團體協調
各區院所提供假日看診服務。
其他議定項目
違反全民健保醫事
服務機構特約及管
理辦法之扣款
-0.031%
-11.5
新增支付標準預算
執行率連
2
年未達
30%
者, 扣 其 原
編預算之
50%
-0.031%
-11.5
一般服務成長率
增加金額
3.046%
1,142.3
總金額
38,634.6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