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4年版
附錄八之附件三
105
年度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
一、總額設定公式:
●
105
年度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總額=
校正後
104
年度西醫基層一般服務醫療給付費用×(
1
+
105
年度一般服務成長率)+
105
年
度專款項目經費+
105
年度西醫基層門診透析服務費用
●
105
年度西醫基層門診透析服務費用=
104
年度西醫基層門診透析服務費用×(
1
+成長率)
註:校正後
104
年度西醫基層一般服務醫療給付費用,係依全民健康保險會
104
年第
4
次委員會議決議,校
正投保人口數成長率差值。
二、總額協定結果:
(一)一般服務成長率為
3.831%
。其中,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
3.441%
,協商因素成
長率
0.390%
。
(二)專款項目全年經費為
2,112.7
百萬元。
(三)門診透析服務成長率
4.498%
。
(四)前述三項額度經換算,
105
年度西醫基層醫療給付費用總額,較
104
年度所核定總額成長
4.274%
;而於校正投保人口數後,成長率估計值為
3.959%
。各細項成長率及金額如表
3
。
三、總額分配相關事項:
(一)一般服務(上限制):
1.
地區預算︰
(1)
地區範圍:以中央健康保險署六分區業務組所轄範圍區分為六個地區。
(2)
分配方式:
a.
於扣除品質保證保留款及風險調整基金後,預算
66%
依各地區校正「人口風險因
子及轉診型態」後保險對象人數,
34%
依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開辦前一年(
89
年)各地區實際發生醫療費用比率分配。
b.
所涉執行面及計算等相關細節,授權中央健康保險署會同西醫基層總額相關團體
議定之。
全民健康保險會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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