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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辦理原有之糖尿病、氣喘、乳癌、思覺失調症、

B

型肝炎帶原者及

C

型肝炎感染

者個案追蹤、早期療育、孕產婦等

7

項方案。

c.

請檢討相關計畫執行內容,以提升照護率及執行成效,每項疾病之照護執行率以

成長

20%

為目標,每年定期於全民健康保險會提出檢討報告。

(4)

急診品質提升方案:

a.

全年經費

160

百萬元。

b.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檢討方案執行內容,以紓解醫學中心急診壅塞情形。

(5)

鼓勵繼續推動住院診斷關聯群(

DRGs

):

a.

全年經費

1,114

百萬元,導入第

3

4

5

階段

DRGs

項目。

b.

本項經費應依實際導入施行之項目與季別,併醫院總額一般服務費用結算。

c.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05

6

月底前,提出

DRGs

相關診斷分類分組,由

ICD-9-

CM

轉換為

ICD-10-CM/PCS

之執行情形專案報告。

(6)

醫院支援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a.

全年經費

60

百萬元,本項經費得與西醫基層總額同項專款相互流用。

b.

配合支援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所需,提供專科巡迴醫療等服務。

(7)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療服務提升計畫:全年經費

800

百萬元。

3.

門診透析服務: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之計算方式:

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成長率,再依協商當年第

1

季醫院及西醫基層之門

診透析費用點數占率分配預算,而得新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門診透析費用及其成

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成長率為

3.8%

。依上述分攤基礎,醫院部門本項服務費用成長率為

3.273%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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