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辦理原有之糖尿病、氣喘、乳癌、思覺失調症、
B
型肝炎帶原者及
C
型肝炎感染
者個案追蹤、早期療育、孕產婦等
7
項方案。
c.
請檢討相關計畫執行內容,以提升照護率及執行成效,每項疾病之照護執行率以
成長
20%
為目標,每年定期於全民健康保險會提出檢討報告。
(4)
急診品質提升方案:
a.
全年經費
160
百萬元。
b.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檢討方案執行內容,以紓解醫學中心急診壅塞情形。
(5)
鼓勵繼續推動住院診斷關聯群(
DRGs
):
a.
全年經費
1,114
百萬元,導入第
3
、
4
、
5
階段
DRGs
項目。
b.
本項經費應依實際導入施行之項目與季別,併醫院總額一般服務費用結算。
c.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05
年
6
月底前,提出
DRGs
相關診斷分類分組,由
ICD-9-
CM
轉換為
ICD-10-CM/PCS
之執行情形專案報告。
(6)
醫院支援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a.
全年經費
60
百萬元,本項經費得與西醫基層總額同項專款相互流用。
b.
配合支援西醫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所需,提供專科巡迴醫療等服務。
(7)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醫療服務提升計畫:全年經費
800
百萬元。
3.
門診透析服務: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之計算方式:
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成長率,再依協商當年第
1
季醫院及西醫基層之門
診透析費用點數占率分配預算,而得新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門診透析費用及其成
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成長率為
3.8%
。依上述分攤基礎,醫院部門本項服務費用成長率為
3.273%
。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