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8-19
5.
其他預算:減少
958.0
百萬元,預算總額度為
10,358.9
百萬元,
採支出目標制,由健保署管控。
附帶決議:
其他預算項下之「提升保險服務成效」項目,在
104
年度總額
中首度編列預算,計畫名稱為「提升保險人管理效率」,據健保
署表示,因對外之行政程序繁複,致預算無法在當(
104
)年度
內全數執行,且相關計畫已逐步進行,考量其或已發生權利義務
關係,同意
104
年度未執行預算於
105
年度可續用,惟僅此
一次。
(二)專案報告暨決定:
衛福部社保司報告「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
45
條再研修」案:
請委員在會後
7
個工作天內將書面意見交由幕僚轉衛福部(社保
司)參考。
10
月
6
報請衛福部核定本會所協議訂定之「
105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
總額及其分配方式」案。至醫院總額成長率,則併送付費者代表與醫院代
表委員之建議方案(兩案)。
22
依健保法第
24
條第
2
項規定,召開「
105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率審議前
意見諮詢會議」,邀請李精算師永振、魏精算師吉漳、陳教授聽安、陳教
授孝平、黃教授泓智、楊教授銘欽、鄭教授文輝及羅教授紀琼提供諮詢意
見,健保會委員(含代理人)計有
18
人與會關心。
23
召開
104
年
10
月份委員會議。
一、重要報告事項暨決定:
(一)
105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分配方式案:
本會所協議訂定之「
105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其
分配方式」案,將於衛福部核定與決定後,辦理公告。
(二)
104
年
9
月份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執行報告案:
委員對「
104
年
9
月份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執行報告」所提之相關建
議,請健保署參酌。
(三)健保署報告「利息、股利、租金及執行業務收入補充保險費扣費標
準提高到
2
萬元」案。
二、重要討論事項暨決議:
(一)
105
年度牙醫門診及醫院總額一般服務之地區預算分配案:
討論結果詳
105
年度總額公告。
2015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