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
104年版
11
月
20
2.
以上開「全民健保財務平衡及收支連動機制」審議後,
105
年度
一般保險費率調整為
4.69%
,依健保法第
24
條規定,報主管機
關轉報行政院核定後由主管機關公告之。
(三)討論健保署所提「
105
年全民健康保險抑制資源不當耗用改善
方案」:
尊重健保署所提方案,惟為期周延,請參酌納入委員所建議「提高
雲端藥歷系統之上傳率及時效」、「加強宣導民眾對安寧療護之認
知,及尊重醫療專業與遵從醫囑」、「對相關管控措施設定例外處
理原則」、「教育課程納入健保重要措施」等事項,並依法定程序
報主管機關核定。
(四)國健署署長在其個人臉書發表不實言論,及誤導民眾本會蔡前委員
登順沒有誠實揭露其資訊,此舉已嚴重傷害本委員會及蔡前委員登
順名譽。故請本委員會應發表嚴正聲明,以還我委員會及蔡前委員
登順名譽案(保險付費者代表提案):
蔡前委員登順屬保險付費者代表,於
104
年
11
月屆齡退休後卸任。
在擔任本會委員期間,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利益自我揭露事宜,並公
開於衛福部網頁。特別感謝滕委員西華協助擬具聲明稿,以正視聽。
24
函報衛福部有關健保會委員對「
105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率」之審議結果。
30
報請衛福部核定本會所協議訂定「
105
年度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費用(地
區預算)分配方式」案。
12
月
24
衛福部函復:同意本會所報「
105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及
其分配方式」案。其中,醫院部門並裁定採付費者代表方案;醫療服務成
本指數改變率所增加之預算,原則用以調整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
目及支付標準,並以與醫事人員薪資連動或間接反應之方式辦理。依核定
結果,
105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成長率為
4.582%
,預估總費
用約
6,195.5
億元。
25
召開
104
年
12
月份委員會議。
一、重要報告事項暨決定:
(一)主席致詞:
今天是本人卸任前主持的最後一次委員會議,感謝大家過去
3
年來
的支持。健保會設立迄今已
3
年,委員們愈來愈有默契,相信未來
的運作會更好!
全民健康保險會
附錄
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