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106 / 178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106 / 178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106

年報

全民健康保險會

中華民國103年版

構面 監理指標 提報時程

計算方式

監理重點

4.

照護連續性

COCI =

Σ

n

N

N

(

N

1)

M 2

i

i

=1

N

=病患就醫總次數

n

i

=病患在個別院所

i

之就醫次數

M

=就診院所數

(採用

Bice

Boxerman

1977

年所

發展之指標定義)

1.

資料範圍:西醫門診案件(不含牙醫、

中醫)

2.

排除極端值(歸戶後就醫次數≦

3

次,

及≧

100

次者),因易使指標產生偏

3.

歸戶後先計算出個人當年度照護連續

性,再計算全國平均值

整合性照護品質

5.

醫院病床數(整體、

六分區及醫院各層

級)

半年

1.

分別計算健保床、非健保床

2.

分別呈現:

(1)

醫院整體

(2)

健保六分區業務組

(3)

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

健保病床之供給情形

6.

護理人力指標 半年

護病比之計算方式依衛生福利部定義(於

取得相關資料後提報)

護理人力之供給情形

︵三︶效果

1.

未滿月新生兒死亡

(一年中出生未滿

4

週之嬰兒死亡數

/

一年內之活產總數)

*1,000

醫藥進步情形

/

國際

比較

2.

孕產婦死亡率 年

(一年內因為各種產褥原因所致孕產婦

死亡數

/

一年內之活產總數)

*100,000

衛生保健成效

/

國際

比較

3.

對醫療院所整體醫

療品質滿意度(各

部門)

1.

填答「非常滿意」及「滿意」總人數

/

所有表示意見人數

2.

分別呈現:醫院、西醫基層、牙醫門診、

中醫門診

民眾就醫整體感受

︵四︶公平

1.

依鄉鎮市區之發展

程度分類,計算最

高與最低兩組醫師

人力之比值(各部

門)

1.

依鄉鎮市區發展程度分類後,計算最

高與最低兩組每萬人口醫師數之比值

(倍數)。

2.

鄉鎮市區發展程度分類建議採謝雨生

2011

)定義,分為

1

級至

5

級區域,

5

組註。(中央健康保險署可採用

其他評估醫療資源之方式加以分類)

3.

分別呈現:醫院、西醫基層、牙醫門診、

中醫門診

人力供給之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