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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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診透析服務: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之計算方式:
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成長率,再依協商當年第
1
季醫院及西醫基層之門診透析費
用點數占率分配預算,而得新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門診透析費用及其成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為
3.1%
,依上述分攤基礎,西醫基層部門本項服務費用成長率為
4.683%
。
4.
請加強慢性腎臟病管理,進行照護整合,並應持續推動腎臟移植,以減少透析病人數。
5.
請於
108
年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情形及前
1
年成效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