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一 年度重點項目及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之執行成果報告大綱
評核項目
健保署提報
部門提報
壹、年度重點項目之推動與未來規劃
一、必要項目:請部門以政策目標、總額協定要求及民眾
關切議題為主軸,提出
106
年度執行成果,及短中期
之具體目標及規劃作為。(附表三)
二、自選項目:部門自行提報,最多
2
項,建議可提出改
善最多或有所突破之項目。
貳、一般服務執行績效
一、就
106
年評核委員評論意見與期許之回應說明
二、維護保險對象就醫權益
(一)醫療服務品質調查結果之檢討及改善措施
調查結果
檢討及改善
(二)民眾諮詢及抱怨處理
成案件數統計
V
(三)民眾自費情形及改善措施
調查結果
檢討及改善
(四)就醫可近性與及時性之改善措施
調查/統計結果 檢討及改善
(五)其他確保民眾就醫權益之措施
-
三、專業醫療服務品質之確保與提升
(一)品質指標監測結果之檢討及改善措施
監測結果
檢討及改善
(二)其他改善專業醫療服務品質具體措施
-
四、協商因素項目之執行情形
(一)新醫療科技(新增診療項目、新藥及新特材等)
(本項僅適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部門)
預算及申報情形
推動情形、
檢討及改善
(二)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修訂
(三)其他協商因素項目(依協定結果分列)
(四)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核發結果統計
五、總額之管理與執行績效
(一)醫療利用(含全國及各分區)及費用管控情形 醫療利用情形 檢討及管控措施
(二)點值穩定度
點值
檢討及改善
(三)專業審查及其他管理措施
審查核減統計
(四)院所違規情形及醫療機構輔導
違規情形統計 輔導改善情形
參、附錄
如:品質確保方案、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及其他視需
要提供之方案內容。
-
-
註:
1.
請健保署配合於
5
月中旬提供各總額部門所需數據,以利各部門提報檢討與改善措施;門診透析服務,各項目均由
署提報。報告內容請至少提供
5
年(
102
~
106
年)之數據。
2.
部門提報之執行成果報告內文限
100
頁,請編製目錄(含內文、圖、表、附錄)及標明頁碼。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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