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of Contents Table of Contents
Previous Page  143 / 214 Next Page
Information
Show Menu
Previous Page 143 / 214 Next Page
Page Background

附件二

全民健康保險業務監理架構與指標

3

107

年第

5

次暨第

1

次臨時委員會議(

107.6.22

)、

6

次委員會議(

107.7.27

)修正通過

監理指標 監理重點

計算方式

說明

(一)效率構面(

7

項)

本構面名稱未修正。

1.1

急性病床平均住

院天數(整體及

各層級)

院所營運效率/

國際比較

1.

計算公式:

分子:急性病床住院日數

分母:急性病床住院申請件數

急性病床:包含一般病床、特殊病床、精

神病床(均含收差額病床),惟不含安寧

病床

2.

結果呈現:①醫院整體、②醫學中心、

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分列

3.

增列之資料:年度監測結果增列各層級醫

院最大值、最小值、標準差等資料

本項未修正。

1.2

急診病人留置急

診室超過

24

時比率(整體及

各層級)

急診照護效率

1.

計算公式:

分子:急診病人留置超過

24

小時人次

分母:急診總人次

2.

結果呈現:①醫院整體、②醫學中心、

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分列

3.

增列之資料:年度監測結果增列檢傷分類

1

」、「

2

」、「

3

」級資料

本項未修正。

1.3

癌末病人生前

6

個月每人申報醫

療費用點數

資源運用適當性

/觀察整體趨勢

1.

計算公式:

癌症死亡病人生前

6

個月每人申報醫療費

用點數

2.

增列之資料:年度監測結果增列其有無接

受安寧療護病人之資料;包括「使用安

寧照護人數的比率」;依接受安寧照護

期間(如

1

個月),分析「有無接受安

寧療護病人於死亡前

6

個月內每人平均

醫療費用(含安寧費用)」,及「每人

平均前

5

項醫療費用最高之診療類別(排

除基本診療)」。

1.

本項修正。

2.

推動安寧照護為衛福部重要

政策,分析有無使用安寧照

護人數的比率、依接受安寧

照護期間,分析有無使用安

寧照護在死亡前

6

個月內平

均每人醫療費用(含安寧費

用)、及前

5

項醫療費用最

高之診療類別,有助瞭解推

動癌末病人使用安寧照護成

效及醫療利用情形。

1.4

區域醫院以上初

級門診照護率

觀察急重症資源

是否偏重於投入

初級照護

1.

計算公式:

分子:符合初級照護之門診案件數(不含

門診透析)

分母:門診總案件數(不含門診透析)

本項未修正,調整項次。

ANNUAL REPORT

2 0 1 8

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