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指標 監理重點
計算方式
說明
2.3
照護連續性
評估整合性連續
照護之品質
1.
計算公式:
COCI
=
N
(
N
-
1)
M
i
=1
n
i
2
-
N
N
=病患就醫總次數
n
i
=病患在個別院所
i
之就醫次數
M
=就診院所數
(採用
Bice
與
Boxerman
於
1977
年所
發展之指標定義)
2.
資料範圍:西醫門診案件(不含牙醫、
中醫)
3.
排除極端值(歸戶後就醫次數≦
3
次,及
≧
100
次者),因易使指標產生偏差
4.
歸戶後先計算出個人當年度照護連續性,
再計算全國平均值
本項未修正,調整項次。
2.4
護理人力指標—
急性病房全日平
均護病比占率分
布
護理人力之供給
情形
1.
計算公式:
分子:醫院該月每一個病房之(急性一般
病床床位數×占床率×
3
)加總
分母:每月每日平均上班護理人員數之三
班小計加總
護理人員數不列計「實習護士」及「專科
護理師」,但列計「護理長」(以
1
人計)
2.
結果呈現: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
院分列占率分布
3.
配合
107
年
5
月
23
日預告之「醫療機關
設置標準」第十二條之一修正情形修正
本項調整項次。
(三)效果構面(
3
項)
本構面名稱未修正。
3.1
民眾對醫療院所
醫療結果滿意度
(各部門)
民眾就醫結果感
受
1.
計算公式:
分子:填答「非常滿意」及「滿意」總人數
分母:所有表示意見人數
2.
結果呈現:醫院、西醫基層、牙醫門診、
中醫門診分列
1.
本項修正並調整項次。
2.
配合健保署民意調查問卷題目
修正,調整指標名稱及項次。
3.2
糖尿病初級照護
(可避免住院指
標)―糖尿病病
人住院率
糖尿病初級照護
之情形
計算公式:
分子:
15
歲(含)以上主診斷為糖尿病之
住院案件
分母:
15
歲以上人口(每十萬人口)
1.
本項新增。
2.
提升初級照護品質,有助於
降低民眾住院率,節省醫療
費用,爰增列以糖尿病住院
率,監測初級照護品質,並
參考健保署意見,採本部品
質政策諮詢會議訂定之衛生
福利品質指標之定義。
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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