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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4

項目

自付差額品項

1.

基本資料

國別 上市年度 保險是否給付 保險支付價/市價

澳洲

2009

保險支付價

澳幣

11,060

(臺幣

265,329

美國

日本

韓國

2.

價格分布

(NT)

中位數、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無資料(僅查到澳洲一國價格)

3.

價格差距

(註

5

國家:澳洲

價格倍數範圍:

15

1

:本表價格均以新臺幣呈現。

2

:健保全額給付品項如有

1

項以上,可增列供參。

3

:本品項較相同用途且健保已納入全額給付之既有特材,有下列附加之功能或效果之一,且價格昂貴經認定無法納入

全額給付者:

□增加耐久性:                    

□增加病人使用方便性:                

□有利於監控病情:                  

□增加與特定設備或儀器之相容性:           

□因客製化而增加美觀或舒適性:            

□增加安全性(或改善副作用):            

□其他醫療功能外之附加效果:             

□其他可改善醫療或生活品質之功效:          

4

:他國資料以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

52

條之

3

所列之國家(韓國、日本、美國、澳洲)為優先呈現

對象,其次為其他具官方公開網站可供查詢的國家價格。

5

:請依我國資料「

1.

基本資料」之「名稱」欄所列

2

種品項,計算該國之價格差距;若無資料請說明。

81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