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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強化監理業務,奠立保險基石

業務現況

依據健保法第

5

條規定,保險業務之監理為

健保會職務之一,尤其在二代健保實施後,不論

在財源籌措或醫療支出等制度,都有結構性改

革,基於醫療資源有限,爰應持續強化監理業務

內涵,促使資源使用達到最大效益。

106

年度的監理工作重點,除持續依據健保

法施行細則第

3

條的規定,監理健保署年度預、

決算備查案,及請健保署定期提報全民健保監理

指標之監測結果外,為讓監理業務更具實務性,

以避免流於紙上談兵,除請健保署進行專案報告

外,並安排委員就該署執行多項總額實施計畫進

行實地參訪活動;另委員基於監理職責,並就

健保署

106

年度加強推動之重點業務,包括「專

業雙審及公開具名」試辦方案、醫療資訊雲端查

詢系統之執行,及分級醫療配套措施之落實等議

題,請健保署進行專案報告或提案討論,並提出

建言。

茲就業務參訪活動所提建議、各項重要議題

之專案監理成果、健保預決算之財務監理情形,

及監理指標之例行監測結果分述如下:

執行成果

一、業務參訪活動

為利委員實地瞭解健保業務之推動狀況及

面臨困難,於

106

3

月份委員會議併同安排業

務參訪活動,參訪院所、主題及行程如下(詳表

3-21

):

(一)參訪業務主題,包括:提升急性後期照護

品質試辦計畫、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

整合照護試辦計畫、山地離島地區醫療

給付效益提昇計畫、牙醫特殊醫療服務

計畫等。

(二)參訪院所:擇健保署中區業務組轄下的醫

療院所,包括: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臺

中育嬰院、南投縣仁愛鄉衛生所、霧社醫

療中心、路加診所及埔里基督教醫院。

(三)時間及參與人員:

   日期:

106

3

23

日(星期四)、

3

24

日(星期五)

   參與人員:健保會計

31

位委員(含代理

人)參加,相關參與單位尚包

括衛福部社保司、健保署、健

保署中區業務組暨轄下相關院

所代表等。

(四)綜合參訪活動委員所提建議如下:

1.

本次參訪的主題,包括:提供整合性照

護、成立醫療團提供特殊需求者牙醫服

務,或提供偏鄉整合性門、急診及巡迴

醫療的服務等,都可看出醫事機構的用

心與努力,值得持續給予支持與鼓勵。

2.

整合式醫療服務模式,可提升多重慢性

病人的照護品質、避免重複及不當醫療

利用,應予鼓勵。惟醫療資源有限,未

來宜注意與長照資源的整合,例如提升

急性後期照護品質試辦計畫的出院規劃

宜與長照

2.0

適度整合,避免資源重複投

入。未來計畫成效評估可更細緻,例如

納入病人滿意度調查等資訊。

3.

偏鄉醫療是社會長期關注的重要議題。

87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