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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工作項目

預定時程 主(協)辦單位

備註

監理

業務

4.

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開放半

年後之檢討改善報告

5

12

健保署

1.

105

6

月份委員會議決

議事項辦理

2.

開放半年後之報告視新品項

收載狀況而定

5.

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整體檢

討改善報告

12

6.

105

年各月份委員會議決議(定)納入「全民健康保險業務執行報告」之事項

(1)

「健保門、住診費用核減

統計表」依自主管理與否,

呈現分層級、分區、分部

門之核減率資料

8

健保署

105

8

月份委員會議決定

事項辦理

(2)

針對政府欠費,請健保署

加強和相關單位之溝通並

依法辦理(業務報告請詳

細備註還款計畫執行情形)

每月

105

1

月份委員會議決定

事項

(3)

「全民健保訪查特約醫事

服務機構統計表─按訪查

類別」、「全民健康保險

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查處統

計─按處分類別」增加分

區別與層級別統計

每月

105

6

月份委員會議決定

事項辦理

總額

協議

訂定

1. 106

年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評

核作業方式之討論

3

本會

2. 107

年度總額範圍報行政院前

之諮詢

4

社保司

(本會)

依健保法第

60

條辦理

3. 107

年度總額協商架構、通則

及程序之討論

5

6

本會

4. 106

年全民健康保險各部門總

額評核結果獎勵案之討論

8

預訂於

7

月辦理各部門總額執

行成果評核(

5

7

月準備資

料)

5. 107

年度各部門總額及其分配

方式之協議訂定

9

1.

依健保法第

61

條辦理

2.

預訂於

9

月第

4

週其中

2

辦理總額協商暨委員會議

7

9

月前置作業)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29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