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5
107
年度其他預算協定項目表
項目
金額
(百萬元)
增加金額
(百萬元)
協定事項
基層總額轉診型態調整費用
1,346.0 1,346.0
1.
優先支應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鼓勵院所建立轉
診之合作機制」專款項目之不足。
2.
為落實分級醫療,請中央健康保險署研訂醫院與
西醫基層病人流動之監測指標及經費動支條件,
當病人流動達一定門檻,方能相對動支一定比率
預算。
3.
本項動支方案原則於
106
年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
程序,方案(含經費動支條件及相關規劃)應送
全民健康保險會備查,並請於
107
年
7
月底前提
報執行情形。
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
昇計畫
605.4
0.0
請於
107
年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
居家醫療照護、助產所、精神
疾病社區復健及轉銜長照
2.0
之服務
5,520.0
520.0
1.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檢討「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
照護整合計畫」內容,並加強審查機制。
2.
請整合牙醫、中醫及藥師居家醫療照護服務。
3.
醫療點數以每點
1
元支付為原則,費用若有超支,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2
條規定採浮動點值處理。
4.
請於
106
年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序,計畫應送
全民健康保險會備查,並於
107
年
7
月底前提報
執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含各項照護服務利用
情形)。
支應醫院總額罕見疾病、血友
病、後天免疫缺乏病毒治療藥
費、罕見疾病特材、器官移植
專款不足之經費,及
C
型肝炎
藥費專款不足之經費與狂犬病
治療藥費
290.0
-10.0
1.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積極協商合理藥價。
2.
優先支應罕見疾病、血友病、後天免疫缺乏病毒
治療藥費、罕見疾病特材、器官移植專款不足之
經費。
3.
支應
C
型肝炎藥費專款不足之經費,以
100
百萬
元為上限。
4.
請於
107
年
7
月底前提報執行結果。
推動促進醫療體系整合計畫
700.0 -400.0
1.
用於「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計畫」、
「區域醫療整合計畫」、「提升急性後期照護品
質試辦計畫」,及「跨層級醫院合作計畫」。
2.
預算盡量運用於推動轉診制度及分級醫療。
3.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每半年向全民健康保險會提報
執行情形。
4.
新增計畫原則於
106
年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序,
並於
107
年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
告(新增方案僅需提供初步執行結果)。
中華民國
106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208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