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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年度其他預算協定項目表

項目

金額

(百萬元)

增加金額

(百萬元)

協定事項

基層總額轉診型態調整費用

1,346.0 1,346.0

1.

優先支應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鼓勵院所建立轉

診之合作機制」專款項目之不足。

2.

為落實分級醫療,請中央健康保險署研訂醫院與

西醫基層病人流動之監測指標及經費動支條件,

當病人流動達一定門檻,方能相對動支一定比率

預算。

3.

本項動支方案原則於

106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

程序,方案(含經費動支條件及相關規劃)應送

全民健康保險會備查,並請於

107

7

月底前提

報執行情形。

山地離島地區醫療給付效益提

昇計畫

605.4

0.0

請於

107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

居家醫療照護、助產所、精神

疾病社區復健及轉銜長照

2.0

之服務

5,520.0

520.0

1.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檢討「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

照護整合計畫」內容,並加強審查機制。

2.

請整合牙醫、中醫及藥師居家醫療照護服務。

3.

醫療點數以每點

1

元支付為原則,費用若有超支,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62

條規定採浮動點值處理。

4.

請於

106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序,計畫應送

全民健康保險會備查,並於

107

7

月底前提報

執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含各項照護服務利用

情形)。

支應醫院總額罕見疾病、血友

病、後天免疫缺乏病毒治療藥

費、罕見疾病特材、器官移植

專款不足之經費,及

C

型肝炎

藥費專款不足之經費與狂犬病

治療藥費

290.0

-10.0

1.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積極協商合理藥價。

2.

優先支應罕見疾病、血友病、後天免疫缺乏病毒

治療藥費、罕見疾病特材、器官移植專款不足之

經費。

3.

支應

C

型肝炎藥費專款不足之經費,以

100

百萬

元為上限。

4.

請於

107

7

月底前提報執行結果。

推動促進醫療體系整合計畫

700.0 -400.0

1.

用於「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照護計畫」、

「區域醫療整合計畫」、「提升急性後期照護品

質試辦計畫」,及「跨層級醫院合作計畫」。

2.

預算盡量運用於推動轉診制度及分級醫療。

3.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每半年向全民健康保險會提報

執行情形。

4.

新增計畫原則於

106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序,

並於

107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

告(新增方案僅需提供初步執行結果)。

中華民國

106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208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