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
4
107
年度醫院醫療給付費用協定項目表(決定版)
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預估增加金
額(百萬元)
決定事項
一般服務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
成長率
2.642% 10,768.2
1.
計算公式:
醫療服務成本及人口因素成長率=
[
(
1
+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
1
+人口
結構改變率+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
率)
]
-
1
。
2.
為持續合理檢討支付標準,醫療服務成
本指數改變率所增加之預算(
2,698.2
百
萬元),優先用以提升重症護理照護品
質(如加護病房)及持續推動「護病比
與健保支付連動」;請於
107
年
7
月底
前提報執行結果(含調整項目及申報點
數)。
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
0.175%
人口結構改變率
1.801%
醫療服務成本指數改變率
0.662%
協商因素成長率
0.934% 3,807.0
保險給付項
目及支付標
準之改變
新醫療科技(包
括新增診療項
目、新藥及新特
材等)
0.844%
3,440.0
1.
本項含「客製化電腦輔助型顱顏骨固定
系統」自付差額品項納入全額給付(
24
百萬元)。
2.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額度內,妥為管理
運用。並於
106
年
12
月委員會議說明擬
調整之相關項目與作業時程,若未於時
程內導入,則扣減該額度;並請於
107
年
7
月底前提報執行結果(含新增項目
及申報費用/點數)。
其他醫療服務利用及密集度
之改變
0.098%
400.0
其他議定
項目
違反全民健保
醫事服務機構
特約及管理辦
法之扣款
-0.008%
-33.0
本項不列入
108
年度總額協商之基期費用。
一般服務
成長率
增加金額
3.576%
14,575.2
為落實分級醫療與轉診制度,持續推動區域
級(含)以上醫院門診減量措施,
107
年醫
學中心、區域醫院門診件數降低
2%
,即不
得超過
106
年之
98%
,超過部分,按該院
門診每人次平均點數,不予分配。以五年降
低
10%
為目標值,並定期檢討。
總金額
422,153.5
專款項目
︵全年計畫經費︶
C
型肝炎藥費
4,528.0
1,873.0
1.
為提升
C
型肝炎患者之照護率及照護品
質,全年經費
4,528
百萬元,本項經費
得與西醫基層總額同項專款相互流用,
不足部分由其他預算支應。請中央健康
保險署於額度內,妥為管理運用。
2.
本執行計畫及治療適應症,宜選擇對病人
最有效益之治療方式。具體實施方案請
於
106
年
11
月底前完成,並於
107
年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
中華民國
106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204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