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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預估增加金

額(百萬元)

協定事項

專款項目︵全年計畫經費︶

癌症化療、放射線療法患者中醫門診

延長照護試辦計畫

0.0

-30.0

本項移併至「中醫癌症患者加強照

護整合方案」。

中醫癌症患者加強照護整合方案

103.0

103.0

1.

本項經費用於持續辦理原「西

醫住院病患中醫特定疾病輔助

醫療計畫─腫瘤患者手術、化

療、放射線療法」、「癌症化療、

放射線療法患者中醫門診延長

照護試辦計畫」;及擴大原「乳

癌、肝癌門診加強照護計畫」

之適用癌症類別。

2.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與中醫門診

總額相關團體研訂方案及其新

增之適用對象,方案應送全民

健康保險會備查。

3.

具體實施方案請於

106

12

底前完成,並於

107

7

月底前

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

中醫急症處置(

107

年新增計畫)

20.0

20.0

具體實施方案請於

106

12

月底

前完成,並於

107

7

月底前提

報初步執行結果。

品質保證保留款

23.6

23.6

1.

依「中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

留款實施方案」支付,請於

106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序,並

107

年度各部門總額執行成

果發表暨評核會議前提報執行

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

2.

106

年度於一般服務之品質

保證保留款額度(

22.8

百萬

元),與

107

年度品質保證保

留款(

23.6

百萬元)合併運用

(計

46.4

百萬元)。

3.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與中醫門診

總額相關團體,持續檢討品質

保證保留款之發放條件,期訂

定更具鑑別度之標準,核發予

表現較佳的醫療院所,以達到

提升品質之效益。

專款金額

492.2

115.0

總成長率

(註

1

(一般服務+專款)

增加金額

3.432%

823.4

總金額

24,818.6

106

年度核定總額成長率

(註

2

3.699%

註:

1.

計算「總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為

23,995.0

百萬元,其中一般服務為

23,617.8

百萬元(含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長

率差值

61.7

百萬元),專款為

377.2

百萬元。

2.

計算「較

106

年度核定總額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為

23,933.3

百萬元,其中一般服務為

23,556.1

百萬元(不含校

正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差值

61.7

百萬元),專款為

377.2

百萬元。

3.

本表除專款項目金額外,餘各項金額為預估值。

199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