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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預估增加金

額(百萬元)

協定事項

門診透析服務

成長率

增加金額

4.624%

748.7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

門所協定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

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

醫基層總額之計算方式:先協

定新年度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成

長率,再依協商當年第

1

季醫

院及西醫基層之門診透析費用

點數占率分配預算,而得新年

度醫院及西醫基層門診透析費

用及其成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

3.5%

,不包含一例一休費

用。依上述分攤基礎,西醫基

層部門本項服務費用成長率為

4.624%

4.

應持續推動腎臟移植,以減少

透析病人數。

5.

請於

107

7

月底前提報執行

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

6.

中央健康保險署建議「

108

年針

對慢性腎臟衰竭末期(

ESRD

之病人,將已透析及腎臟移植

病人之全部醫療費用列為獨立

預算」乙節,請於

108

年度總

額協商前儘早規劃,並與相關

團體先行溝通,以利推動。

總金額

16,940.8

總成長率

(註

1

(一般服務+專款+門診

透析)

增加金額

3.822%

4,925.0

總金額

133,782.2

106

度核定總額成長率

(註

2

4.053%

註:

1.

計算「總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為

128,856.8

百萬元,其中一般服務為

109,666.7

百萬元(含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

長率差值

285.3

百萬元),專款為

2,998

百萬元,門診透析為

16,192.1

百萬元。

2.

計算「較

106

年度核定總額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為

128,571.5

百萬元,其中一般服務為

109,381.4

百萬元(不含

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差值

285.3

百萬元),專款為

2,998

百萬元,門診透析為

16,192.1

百萬元。

3.

本表除專款項目金額外,餘各項金額為預估值。

203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