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預估增加金
額(百萬元)
決定事項
門診透析服務
成長率
總金額
2.622% 21,267.4
4.
應持續推動腎臟移植,以減少透析病人
數。
5.
請於
107
年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成果及成
效評估報告。
6.
中央健康保險署建議「
108
年針對慢性腎
臟衰竭末期(
ESRD
)之病人,將已透析
及腎臟移植病人之全部醫療費用列為獨
立預算」乙節,請於
108
年度總額協商
前儘早規劃,並與相關團體先行溝通,
以利推動。
總成長率
(註
1
)
(一般服務+專款+
門診透析)
增加金額
4.555%
20,495.6
總金額
470,438.6
較
106
年度核定總額成長率
(註
2
)
4.800%
-
註:
1.
計算「總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為
449,943.2
百萬元,其中一般服務為
407,578.5
百萬元(含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
長率差值
1,053.5
百萬元)、專款為
21,640.7
百萬元、門診透析為
20,724.0
百萬元。
2.
計算「較
106
年度核定總額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為
448,889.7
百萬元,其中一般服務為
406,525.0
百萬元(不含
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差值
1,053.5
百萬元)、專款為
21,640.7
百萬元、門診透析為
20,724.0
百萬元。
3.
本表除專款項目金額外,餘各項金額為預估值。
207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