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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預估增加金

額(百萬元)

決定事項

專款項目︵全年計畫經費︶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

地區醫療服務提升計畫

950.0

150.0

具體實施方案請於

106

年

11

月底前完成,

並於

107

年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

評估報告。

鼓勵院所建立轉診之合作機制

258.0

258.0

1.

為鼓勵雙向轉診,本項經費用以支付醫

院接受轉診、回轉轉診個案,以及將病

情穩定病人下轉等之醫師診察費。預算

不足部分由其他預算「基層總額轉診型

態調整費用」支應。

2.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06

年

12

月委員會

議說明執行方式。

3.

本項依實際執行轉診之件數、點數併入

一般服務費用結算,並於

107

年

7

月底

前提報執行成果。

品質保證保留款

406.5

406.5

1.

依「醫院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支付,請於

106

年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

序,並於

107

年度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

發表暨評核會議前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

評估報告。

2.

原

106

年度於一般服務之品質保證保留

款額度(

388.7

百萬元),與

107

年度

品質保證保留款(

406.5

百萬元)合併運

用(計

795.2

百萬元)。

3.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與醫院總額相關團體,

持續檢討品質保證保留款之發放條件,期

訂定更具鑑別度之標準,核發予表現較

佳的醫療院所,以達到提升品質之效益。

專款金額

27,017.7

5,377.0

成長率(一般服務+

專款)

增加金額

4.648%

19,952.2

總金額

449,171.2

門診透析服務

成長率

增加金額

2.622%

543.4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

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

額之計算方式: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

服務費用成長率,再依協商當年第

1

季

醫院及西醫基層之門診透析費用點數占

率分配預算,而得新年度醫院及西醫基

層門診透析費用及其成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為

3.5%

,不

包含一例一休費用。依上述分攤基礎,醫

院部門本項服務費用成長率為

2.622%

。

中華民國

106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206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