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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預估增加金

額(百萬元)

決定事項

專款項目︵全年計畫經費︶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

地區醫療服務提升計畫

950.0

150.0

具體實施方案請於

106

11

月底前完成,

並於

107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

評估報告。

鼓勵院所建立轉診之合作機制

258.0

258.0

1.

為鼓勵雙向轉診,本項經費用以支付醫

院接受轉診、回轉轉診個案,以及將病

情穩定病人下轉等之醫師診察費。預算

不足部分由其他預算「基層總額轉診型

態調整費用」支應。

2.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06

12

月委員會

議說明執行方式。

3.

本項依實際執行轉診之件數、點數併入

一般服務費用結算,並於

107

7

月底

前提報執行成果。

品質保證保留款

406.5

406.5

1.

依「醫院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支付,請於

106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

序,並於

107

年度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

發表暨評核會議前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

評估報告。

2.

106

年度於一般服務之品質保證保留

款額度(

388.7

百萬元),與

107

年度

品質保證保留款(

406.5

百萬元)合併運

用(計

795.2

百萬元)。

3.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與醫院總額相關團體,

持續檢討品質保證保留款之發放條件,期

訂定更具鑑別度之標準,核發予表現較

佳的醫療院所,以達到提升品質之效益。

專款金額

27,017.7

5,377.0

成長率(一般服務+

專款)

增加金額

4.648%

19,952.2

總金額

449,171.2

門診透析服務

成長率

增加金額

2.622%

543.4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

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

額之計算方式: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

服務費用成長率,再依協商當年第

1

醫院及西醫基層之門診透析費用點數占

率分配預算,而得新年度醫院及西醫基

層門診透析費用及其成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為

3.5%

,不

包含一例一休費用。依上述分攤基礎,醫

院部門本項服務費用成長率為

2.622%

中華民國

106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206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