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預估增加金
額(百萬元)
決定事項
專款項目︵全年計畫經費︶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不足
地區醫療服務提升計畫
950.0
150.0
具體實施方案請於
106
年
11
月底前完成,
並於
107
年
7
月底前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
評估報告。
鼓勵院所建立轉診之合作機制
258.0
258.0
1.
為鼓勵雙向轉診,本項經費用以支付醫
院接受轉診、回轉轉診個案,以及將病
情穩定病人下轉等之醫師診察費。預算
不足部分由其他預算「基層總額轉診型
態調整費用」支應。
2.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於
106
年
12
月委員會
議說明執行方式。
3.
本項依實際執行轉診之件數、點數併入
一般服務費用結算,並於
107
年
7
月底
前提報執行成果。
品質保證保留款
406.5
406.5
1.
依「醫院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支付,請於
106
年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
序,並於
107
年度各部門總額執行成果
發表暨評核會議前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
評估報告。
2.
原
106
年度於一般服務之品質保證保留
款額度(
388.7
百萬元),與
107
年度
品質保證保留款(
406.5
百萬元)合併運
用(計
795.2
百萬元)。
3.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與醫院總額相關團體,
持續檢討品質保證保留款之發放條件,期
訂定更具鑑別度之標準,核發予表現較
佳的醫療院所,以達到提升品質之效益。
專款金額
27,017.7
5,377.0
成長率(一般服務+
專款)
增加金額
4.648%
19,952.2
總金額
449,171.2
門診透析服務
成長率
增加金額
2.622%
543.4
1.
合併西醫基層及醫院兩總額部門所協定
之年度透析服務費用,並統為運用。
2.
門診透析服務費用於醫院及西醫基層總
額之計算方式:先協定新年度門診透析
服務費用成長率,再依協商當年第
1
季
醫院及西醫基層之門診透析費用點數占
率分配預算,而得新年度醫院及西醫基
層門診透析費用及其成長率。
3.
門診透析服務總費用成長率為
3.5%
,不
包含一例一休費用。依上述分攤基礎,醫
院部門本項服務費用成長率為
2.622%
。
中華民國
106
年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206
附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