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成長率(
%
)或
金額(百萬元)
預估增加金
額(百萬元)
協定事項
專款項目︵全年計畫經費︶
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
(第
1
、
2
階段)
1,564.0
521.6
1.
於
108
年導入一般服務,請中
央健康保險署與牙醫門診總額
相關團體規劃及評估所需醫療
費用,並建立成效評估、監測
指標,成效列入
108
年度總額
協商參考。
2.
具體實施方案於
106
年
11
月底
前完成,並於
107
年
7
月底前
提報執行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
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
(第
3
階段)
588.8
238.2
品質保證保留款
119.1
119.1
1.
依「牙醫門診總額品質保證保
留款實施方案」支付,請於
106
年
12
月底前完成相關程序,並
於
107
年度各部門總額執行成
果發表暨評核會議前提報執行
成果及成效評估報告。
2.
原
106
年度於一般服務之品質
保證保留款額度(
116.4
百萬
元),與
107
年度品質保證保
留款(
119.1
百萬元)合併運用
(計
235.5
百萬元)。
3.
請中央健康保險署與牙醫門診
總額相關團體,持續檢討品質
保證保留款之發放條件,期訂
定更具鑑別度之標準,核發予
表現較佳的醫療院所,以達到
提升品質之效益。
專款金額
3,035.9
889.9
總成長率
(註
1
)
(一般服務+專款)
增加金額
3.740%
1,568.7
總金額
43,522.5
較
106
年度核定總額成長率
(註
2
)
4.001%
-
註:
1.
計算「總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為
41,953.4
百萬元,其中一般服務為
39,807.4
百萬元(含校正投保人口預估成長
率差值
105.5
百萬元),專款為
2,146
百萬元。
2.
計算「較
106
年度核定總額成長率」所採基期費用為
41,848.0
百萬元,其中一般服務為
39,702.0
百萬元(不含校
正投保人口預估成長率差值
105.5
百萬元),專款為
2,146
百萬元。
3.
本表除專款項目金額外,餘各項金額為預估值。
197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