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一 整體規劃及各部門總額一般服務之執行成果報告大綱
項目
健保署提報
部門提報
(未受託由健保署提報)
壹、整體規劃與執行檢討
一、整體資源配置與未來規劃
二、年度重點項目之推動與檢討(必要項目、自選項目)
貳、一般服務執行績效
一、就
105
年評核委員評論意見與期許之回應說明
二、維護保險對象就醫權益
(一)滿意度調查結果之檢討及改善措施
調查結果 檢討及改善
(二)民眾諮詢及抱怨處理
-
(三)民眾自費情形及改善措施
調查結果 檢討及改善
(四)就醫可近性及公平性之改善措施
調查/統計結果 檢討及改善
(五)其他確保民眾就醫權益之措施
-
三、專業醫療服務品質之確保與提升
(一)品質指標監測結果之檢討及改善措施
監測結果 檢討及改善
(二)其他改善專業醫療服務品質具體措施
-
四、協商因素項目之執行情形
(一)新醫療科技(新增診療項目、新藥及新特材等) 預算及申報情形
推動情形、
檢討及改善
(二)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修訂
預算及申報情形
推動情形、
檢討及改善
(三)其他協商因素項目(依協定結果分列)
預算及申報情形
推動情形、
檢討及改善
(四)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
五、總額之管理與執行績效
(一)醫療利用(含全國及各分區)及費用管控情形 醫療利用情形 檢討及管控措施
(二)點值穩定度
點值
檢討及改善
(三)專業審查及其他管理措施
-
(四)院所違規情形及醫療機構輔導
-
輔導改善情形
參、附錄
一、品質確保方案
-
-
二、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
-
三、其他視需要提供之方案內容
-
-
註:請健保署配合於
5
月中旬提供各總額部門所需數據,以利各部門提報檢討與改善措施。報告內容請至少提供
5
年(
101
∼
105
年)之數據。
163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