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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成果

一、引進具成本效益的新醫療科技

105

年度醫院及西醫基層總額透過協商,

分別編列「新醫療科技(包括新增診療項目、

新藥及新特材等)」預算

18.535

億元及

0.83

元。健保署在此額度內依法提經共擬會議討

論,依藥品、特材、醫療服務項目說明新增、

調整情形如下:

(一)藥品

105

年共納入

26

項新成分、新給

藥途徑或新劑型之新藥(如表

3-9

)。

其中屬突破創新(第

1

類)的藥品有

4

項,均為癌症用藥,可提高病人存活

率、改善其臨床症狀及生活品質;其

次,與現行健保藥品比較,臨床價值有

中等程度改善(第

2A

類)有

12

項,其

療效較佳,副作用也較少;臨床價值與

現行健保藥品相近者(第

2B

類)計

10

項,可提供臨床醫師更多用藥選擇,透

過良性競爭,亦有助於價格合理化。

新藥類別

品項數

藥理分類及品項數

突破創新新藥(第

1

類)

4

4

抗癌瘤藥物

臨床價值較現行藥品有中等程度改善

(第

2A

類)

12

6

激素及影響內分泌機轉藥物

2

皮膚科製劑

2

免疫製劑

1

抗癌瘤藥物

1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

臨床價值與現行藥品相近(第

2B

類)

10

4

心臟血管及腎臟藥物

3

神經系統藥物

2

呼吸道治療藥物

1

抗癌瘤藥物

3-9

105

年新藥納入健保給付情形

資料來源:健保署公告及

105

年歷次藥物共擬會議紀錄相關資料。

69

2016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