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考量現行「全民健保財務平衡及收
支連動機制」僅以安全準備存量作為啟動費率
調整之標準,未能全面考量保險收支狀況,及
適時彌補短絀年度的虧損,致未來年度首次調
整費率幅度過大,爰同時針對上開機制提出檢
討與建議修正方案,內容如下:
現行機制
建議方案
1
建議方案
2
費率調整方案
調降
啟動
條件
當年起(含)第
3
年年底
安全準備餘額超過
3
個月
保險給付支出
當年保險收入超過當年保險成本且當年起(含)第
3
年
年底安全準備餘額超過
3
個月保險給付支出
調整
方式
其調降以超出之金額計算為原則
調升
啟動
條件
當年年底安全準備餘額不
足
1.5
個月保險給付支出
當年保險成本大於保險收入之
5%
或當年年底安全準備餘
額不足
2
個月保險給付支出
調整
方式
其調漲以當年起(含)第
2
年年底可維持
2
個月保
險給付支出之金額計算為
原則
其調漲以【當年收支平衡費
率】及當年年底安全準備餘
額維持至少
2
個月保險給付
支出之金額計算為原則
其調漲以【當年總額成長
率】及當年年底安全準備餘
額維持至少
2
個月保險給付
支出之金額計算為原則
現行「全民健保財務平衡及收支連動機制」及健保署建議方案
資料來源:摘錄自
105
年
10
月
17
日「
106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率審議前意見諮詢會議」健保署簡報資料。
健保會於
105
年
10
月
17
日召開「
106
年
度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率審議前意見諮詢會
議」,諮詢精算師、保險財務專家、經濟學者
及社會公正人士,計
8
位提供意見。由於健保
會委員十分關心費率相關議題,當日共有
18
位委員列席,全程參與討論。專家學者就健保
署所擬費率方案(草案)所採的假設與方式、
「全民健保財務平衡及收支連動機制」建議方
案提供意見,作為健保署修改方案(草案)之
參考。會議決議摘述如下:
(一)就「保險費率方案所採假設與方式」之
建議:
請於費率方案(草案)中明列設算
保險收入及保險成本高、中、低推估之
重要假設及理由,且應更具合理性,例
如敏感度分析的假設應為實際可能發生
的情形,及符合歷史趨勢等;推估保險
成本時請將政策變動之財務影響因素納
入考量,包括:受僱醫師全面納入勞基
法、
C
肝治療用藥納入給付,及推動中
的各項給付效益提升計畫等。
(二)依據現行「全民健保財務平衡及收支連
動機制」及多數與會諮詢專家之意見,
建議維持現行費率
4.69%
。
(三)就「全民健保財務平衡及收支連動機制
建議方案」之意見:
65
2016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