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表顯示,保險收入包含保費收
入、依法分配收入、利息收入、收回呆
帳及雜項收入等
5
項來源,其中最主要
的來源為「保費收入」,各項收入成長
情形分析如下:
1. 105
年度「保費收入」較
104
年度負
成長
2.23%
:
105
年度保費收入受健
保一般及補充保險費費率調降、平均
眷口數調降,及執行業務收入、股利
所得、利息所得及租金收入等
4
項補
充保險費,起徵標準由
5
千元調整為
2
萬元之影響,致使保費收入較
104
年
減少約
226
億元;另因投保人數、平
均投保金額成長,及政府應負擔健保
總經費法定下限
36%
不足數均較去年
同期增加,導致保費收入較去年增加
約
100
億元。前述兩項增減因素及額
度,合計致保費收入較
104
年減少約
126
億元(如上表
3-8
)。
2. 105
年度「依法分配收入」較
104
年
度負成長
18.10%
,主要係自
104
年
9
月
1
日起,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至健
保安全準備比率由原有
70%
調降為
50%
所致。
3. 1 0 5
年度「雜項收入」負成長
73.87%
,如排除
104
年度依行政院
協商結論補列
102
及
103
年度政府補
助
36%
差額
489.94
億元,及
105
年度
依立法院審議修正健保法施行細則
調整補列
104
年度政府補助
36%
差額
116
億元後,成長率為
15.49%
,主要
係藥商藥品價量協議返還金收入增
加所致。
保險成本包含保險給付、呆帳、業
務費用及雜項費用等
4
項,主要的成本
項目為「保險給付」(即支付給醫療院
所的費用),其成長情形分析如下:
1. 105
年度「保險給付」較
104
年度成
長
5.63%
。主要係
104
年度辦理總額
點值結算,調整減列保險給付,致成
長率較總額協商成長率高。
2. 105
年度「呆帳」較
104
年度負成長
2.23%
,係因
105
年進行催收階段之
應收款項,較
104
年度降低約
2%
,及
應收帳款隨保險費率調降而減少,致
實際呆帳提列數較
104
年度減少。
3. 105
年度新增「業務費用」
0.27
億
元,主要為辦理「提升保險服務成
效」所需檔案傳輸交換之網路費,及
電子化審查對外系統技術服務費等。
執行成果
一、
106
年度保險費率審議前意見諮詢會
議結論
健保署在健保會完成
106
年度總額協商
後,依法於
105
年
10
月向健保會提報「
106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率審議方案(草
案)」,內容包括平衡費率計算公式、推估方
法、平衡費率試算假設、方式及結果、敏感度
假設及試算結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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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05年版
全民健康保險會年報
第三章 105年度重點業務及執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