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提健保會討論後,再報衛福部核定公
告。經衛福部公告為自付差額的品項,民眾可
於醫師認定有醫療需要時選用,而且僅負擔與
健保給付上限的價差,不須全額自費。自民國
83
年全民健保開辦至今,共納入
8
類自付差額
特材,如表
3-12
。
序號
項
目
實施時間
健保給付點數
1
義肢
84
年
3
月
1
日 依裝置部位:
4,800~68,000
點
2
新增功能類別人工心律調節器
84
年
8
月
3
日
93,833
點
3
塗藥或特殊塗層血管支架
95
年
12
月
1
日
14,099
點
4
陶瓷人工髖關節
金屬對金屬介面人工髖關節
96
年
1
月
1
日 依類別:
35,195~70,099
點
97
年
5
月
1
日 依類別:
39,396~49,319
點
5
特殊功能人工水晶體
96
年
10
月
1
日
2,744
點
6
耐久性生物組織心臟瓣膜
103
年
6
月
1
日
43,613
點
7
調控式腦室腹腔引流系統
104
年
6
月
1
日
7,127
點
8
淺股動脈狹窄之塗藥裝置
105
年
5
月
1
日
28,773
點
表
3-12
全民健保
8
類自付差額特材一覽表
全民健保的精神,是希望保障民眾的「就
醫平權」,並增進社會安全,因此屬於維繫生
命、緊急搶救及醫療上有需要的特材,理論上
都應納入健保給付的基本範圍,如果自付差額
的項目過多,恐有加重民眾財務負擔之虞,也
失去社會保險的意義。因此,健保會在討論自
付差額特材案時,除須確定健保已有全額給付
類似功能的特材,足以保障民眾基本使用的權
益外,並審慎評估自付差額特材的品項,避免
流於浮濫。
(一)修訂「討論自付差額特材案之作業流
程」
為利評估、討論健保署提會之自付
差額特材品項案,健保會於
103
年
3
月
訂定「討論自付差額特材作業流程」,
該流程包含討論該類議案前的準備作業
及時點、討論頻率(每年
5
月及
12
月份
委員會討論)、健保署提案須檢附的資
料、品項通過後健保署須定期提出檢討
報告等,期為民眾的權益把關。
75
2016
Annual Report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Committee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